常態督查機制。堅持督查推動責任落實,通過隨機抽查、暗訪督查、專項檢查等方式,開展辦學資質、辦學行為、隱患排查、平臺監管、風險監控等檢查,每次檢查分門別類建立工作臺賬。截至目前,消除消防隱患15處,化解退費矛盾8起,有效維護了校外培訓秩序。
聯動監管機制。聯合公安、文廣旅、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做到相互配合、多方聯動、共抓齊管、形成合力,確保校外機構治理有效。截至目前,依法關停外培訓機構5所,勸返學生158人,現場監督退費8萬余元。督促36所校外培訓機構存儲風險保證金112萬元,避免機構“卷錢跑路”。
掛牌督導機制。建立責任督學掛牌機制,對36所校外培訓機構均明確責任督學,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制作并懸掛校外培訓機構責任督學公示牌,實行常態性督導,定期召開分析研判碰頭會,針對問題完善整改機制、明確督導責任。
公開提醒機制。通過微信公眾號、四川省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平臺、政府門戶網站、校園公示欄等方式,定期向社會公示所轄區域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和治理監督舉報電話。召開家長會70余場次、印發倡議書2萬余份,引導并提醒全縣廣大學生及家長朋友,自覺抵制非法校外培訓機構,切實減輕孩子過重的課外培訓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