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創新券”對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的激勵作用,近日,山東省完善創新券使用管理辦法,在入網范圍、兌付時限等方面做了優化升級。
一是擴大入網范圍。將提供服務的供給方單位由全省范圍擴大到黃河流域科技聯盟內科技資源集中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服務機構等,促進省內外科研平臺、科學實驗、儀器設備等資源協同開放共享。
二是細化支持范圍。將支持范圍細化為“研究開發服務”和“檢驗檢測服務”兩類,并分別明確各自包含的服務事項,幫助創新券使用方、供給方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策、用好政策。
三是優化兌付流程。取消對每個月中使用方提交申請、市科技部門提交審核材料等辦理日期的限制性規定,使用方可隨時提交申請,經審核通過后,每月月底前即可獲得上月申請資金,時限要求更加靈活、操作性更強。
注:創新券是面向山東省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創客)團隊無償發放,用于補助其使用共享科研設施與儀器開展科技創新活動、購買科技創新服務、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支撐創新創業的普惠性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