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印發《九江市中小學生游泳教育試點工作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旨在引導和鼓勵中小學生學習游泳安全知識、掌握游泳技能、增強身體素質,有效遏制學生溺水事件的發生。
《計劃》明確
圍繞“學游泳、防溺水、強體質、促提高”目標,全市中小學生游泳教育行動分步實施。自2022年9月起,啟動游泳教育試點工作。濂溪區作為全省中小學游泳教育第一批試點縣(區)先行試點,八里湖新區作為游泳教育基礎條件較好的中心城區納入首批試點,對象為小學四至六年級學生,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同步啟動、推進游泳教育試點工作。2023年-2026年,逐步擴大中小學開展游泳教育的比例,原則上每年遞增20%。到2027年,全市中小學全面開展游泳教育。
“游泳課”誰來教? 怎么上?上多久?
課程要求:按照《江西省中小學生安全游泳教育教學大綱和訓練指南》的要求實施,將學游泳與防溺水有機結合,教育學生用正確的方式應對可能出現的危險,重點加強游泳安全、預防溺水、應急救生等知識教育和游泳技能培養。
課程時長:在校內開展游泳教育的學校,要依據游泳教學大綱和訓練指南,按照總數不少于10個課時,每節游泳課90分鐘的標準開展實踐教學(包括講解安全游泳和防溺水知識10分鐘,熱身準備動作練習10分鐘,在水下進行游泳技能教學60分鐘,穿換泳衣10分鐘),傳授包括熟悉水性、呼吸練習、漂浮練習在內的游泳基礎知識,蛙泳、自由泳、仰泳三種泳姿可任選一種。
人員配備:開展校內、校外游泳教育,均須配齊合格的專業師資,進行游泳技能現場教學時,游泳教練與學生的比例不超過1∶20,水面面積在250㎡及以下的游泳池,應至少配備游泳救生員3人;水面面積在250㎡以上的游泳池,應按面積每增加250㎡及以內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符合規定數量的救生員和醫護人員。
場地要求:各地各校要狠抓游泳安全教育,開展游泳培訓必須在水質達標、水深不超過1.2米的游泳池進行,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到池塘、水庫、河流等不安全水域開展游泳培訓,尤其是要教育引導農村學校學生遠離“野塘”和風險水域,防范溺水事件發生。
此外《計劃》提到,在條件成熟時,將游泳納入中考體育選考科目,并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重要內容。
學校沒有游泳池,怎么辦?
一是充分利用現有游泳場地資源。充分挖掘和利用高校、體育部門所屬游泳池和游泳俱樂部、住宅小區等現有社會游泳場地資源,按照安全、就近的原則,通過購買服務開展游泳教學。
二是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游泳池。統籌解決土地、環保、供水、供電等問題,積極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游泳教育工作,籌集社會資金自建游泳池,服務中小學生游泳教育。
三是依托公共資源規劃建設游泳池。各地在公共體育服務體系規劃建設中,應優先建設適合用于開展中小學生游泳教育的游泳池。
四是在新建、擴建中小學校園時,將游泳池(館)納入建設要求,在規劃方案中予以落實。有條件的地方可選擇在學生人數較多、地理環境較好且輻射范圍較大的學校及周邊建設游泳池,方便學生就近接受游泳教育。
五是結合鄉村文化振興工作,以滿足城鄉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為目標,加大城鄉游泳館、體育場特別是農村體育文化設施建設,創建一些適合學生消費戲水的村級游泳池,同時加強游泳場所人員看護,讓學生在暑期有地玩、有人看、有人管。
此外《計劃》要求,游泳場館項目用地,要優先納入各地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游泳場館項目所涉及的用地立項、建設流程審批等工作,要納入綠色通道加快審批辦理,尤其要加快項目用地供應。對非營利性游泳場館建設項目,符合相關規定的可按照無償劃撥的方式供應土地。在校內建設“拼裝式”游泳池免于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符合條件的可按程序報備。
游泳課誰來教?都有哪些要求?
1. 各地各校要積極開發和利用相關教學資源,豐富游泳教學內容,加強游泳技能訓練和游泳安全演練,提升游泳教育效果。根據實際情況,可依托校內師資自主開展游泳教育;也可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或聘請具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培訓機構提供游泳教育服務。學??删徒x擇符合資質的游泳培訓機構,原則上在城區范圍內同1個培訓機構不能為超過4所以上的學校提供游泳教育服務,以確保游泳培訓質量。
2. 各地各校要加大中小學體育(游泳)教師公開招聘力度,將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證》作為招錄必備條件之一。
3. 各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要制定并落實游泳教練配置計劃,充分挖掘現有師資潛力,鼓勵有游泳特長的其他學科教師在考取相關資格證書后兼職從事游泳教學工作,努力建設專兼結合的游泳師資隊伍。
4. 市內高校要鼓勵體育教育專業學生主修、選修和輔修游泳專項,培養更多的合格游泳教練。市教育局將游泳師資培訓納入“市培計劃”,市體育局、市紅十字會等部門要發揮自身優勢,配合做好全市游泳師資培訓工作,爭取在5年內完成全市1000名游泳教練和救生員的培訓任務。
5. 為學校有游泳基礎的體育教師和有游泳特長的其他學科教師提供游泳教練員、救生員專項培訓,通過分期分批理論和實踐教學培訓、考核,讓校內更多的老師能勝任和參與游泳教育教學,也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培訓,游泳教學和培訓從業人員全面實行持證上崗,游泳教練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證》,救生員要有《游泳救生員證》,屬于教師的要有教師資格證,所有人員都要持有健康證和應急救護員證。
同時,《計劃》明確各地要建立教師長期從事游泳教育的激勵機制,保障游泳教師在職務評聘、評優表彰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教師組織學生參加課后游泳活動、課余游泳訓練、游泳競賽等應計算工作量,參加游泳培訓的教師按相應學時計入培訓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