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發布“雙一流”大學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納入政府采購的項目應“規行矩步”
近日,河北省修訂印發了《河北省“雙一流”大學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要求,對于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應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根據《辦法》,在預算執行環節,河北省財政廳規定項目承擔學校要根據項目預算以及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辦理資金支付。對于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應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雙一流”建設相關支出,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不得用于發放日常性績效工資或各種津補貼、日常運轉、發改部門立項的基本建設、支付罰款、對外捐贈、贊助、對外投資、歸還借款支出。
對于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辦法》提出,河北省教育廳負責組織項目承擔學校開展預算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按照“雙一流”項目管理辦法和績效評價辦法,實施績效評價,強化評價結果應用,按照績效評價結果動態調整“雙一流”建設學科和經費補助額度,建立擇優扶強、動態調整的準入和退出機制,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時,建立信息公開制度?!掇k法》中明確,河北省財政廳應按規定公開年度資金預算,河北省教育廳和項目承擔學校按職責和有關規定對重點建設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績效評價結果等進行公開,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資金等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