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正式印發。至此,河南省科技、文化藝術、體育三類非學科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全部出臺。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準、嚴格審批”。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也明確,“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由省體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門分類制定設置標準、進行前置審批。對現有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須按新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嚴格執行雙重管理登記制度,實行‘先許可、后登記’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關于“雙減”工作決策部署,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分別會同省教育廳相繼出臺《河南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河南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指南(試行)》,對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辦學資金及經費保障、培訓材料、從業人員、培訓行為、場所及相關安全保障、收費管理、年檢年報等方面作了明確規范。同時,明確了各類非學科校外培訓機構審核登記流程,從名稱核準、提出申請、審核、登記、變更和注銷等方面,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資質審核登記制定了規范流程。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聯合省市場監管、民政等有關部門,分別按照設置標準,重新審核登記全省范圍內所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進一步規范我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凈化校外培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