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南京市財政局會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據近年來新頒布的政策法規,結合各類當事人的實務工作需求,在對2019年發布的《政府采購負面清單》進行優化調整和充實完善的基礎上,印發了新版《南京市政府采購當事人行為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此舉旨在增強政府采購法制意識,提高各方當事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營造更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據了解,《負面清單》以“一類當事人一張表、一個應用場景一清單”的形式,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政策制度中的禁止行為和規范要求進行了系統梳理和歸納集成,便于采購人、供應商、評審專家和采購代理機構在實務中對照把握,并納入內控制度,樹立紅線意識,增強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規范性和績效性。采購監管部門把《負面清單》執行情況作為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的重點,納入對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和供應商的日常管理,強化日常監管的剛性約束。
“過去我們印發的舊版《負面清單》實操性還不夠強,內容不夠完整全面,導致在實際中對《負面清單》的應用程度并不高。如今,我們試圖從用戶思維出發,結合絕大多數采購當事人都并非專業人士的現狀,在新版《負面清單》中,一方面突出應用場景,另一方面花大氣力進行全面梳理。希望讓‘采購小白’拿到手就能用上,只需對照自己是什么采購角色、什么應用場景,就明白哪些紅線不能碰?!蹦暇┦胸斦终少徆芾硖幭嚓P負責人表示,新版《負面清單》具有以下兩個突出特點:
一是內容覆蓋面廣,詳盡全面。新版《負面清單》梳理歸納的范圍,既涵蓋了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也囊括了政府采購領域關于全流程信息發布、信用建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綠色采購等政策制度文件的規定。南京市財政局充分吸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集中采購工作積累的經驗,結合日常處理質疑投訴案件和開展監督檢查總結積累的常見風險點,針對4類政府采購當事人,列舉出94種、362項禁止行為,對2019年的舊版《負面清單》的45項內容進行了大幅擴充。
二是應用場景構設全,實操性強。為避免制度規范流于形式,新版《負面清單》堅持用戶思維和目標導向,從各方政府采購當事人角度增強其實用性和操作性,將完整的采購活動劃分為預算編制、計劃申報、文件制作、代理委托、信息發布、方式選擇、項目評審、合同簽訂、資金支付、履約驗收、信用評價、質疑投訴、政策功能等不同的應用場景,便于不同類型的采購當事人根據所處的不同應用場景把握行為紅線,通過《負面清單》逐項附注的法規條款加強實務學習,明確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及其原因,強化責任意識、風險意識,提升政府采購實務操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