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辦園體系,加強廳市共建公辦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實驗區建設,廣安市嚴把“三個關口”,推動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工作扎實開展。
把好“認定退出關”。對已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開展梳理審查,在認定有效期內出現辦園行為不規范、財務管理混亂、違規亂收費、保教質量下降等違反有關規定的,責令3個月內完成整改,對情節嚴重的,取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格,取消相應的支持政策。對認定滿3年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重新復核確認,并嚴格執行幼兒園申請、縣級評審、公告公示、上報備案等程序。對自愿退出普惠性認定的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收費標準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退出后,不再享受相關扶持政策。截止目前,我市已認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399所,超過全市民辦幼兒園總數的74%,惠及幼兒50000余人。
把好“財政補助關”。按照《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和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標準的通知》(川財教〔2019〕208號)精神,要求各縣(市、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各地將補助經費足額納入了預算安排,嚴禁以幼兒園保教費等收入抵頂財政補助經費。要求各地在不低于基礎標準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本地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具體補助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補助經費不用于經營投資、償還債務、支付利息、捐贈贊助、回報舉辦者等支出。
把好“規范辦園關”。要求已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將招生規模、師資情況、收費標準等定期予以公布,公開教育主管部門舉報熱線,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嚴禁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等為名另行收取費用。要求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辦園結余應當全部用于保障日常運轉、師資待遇、改善辦園條件和保育教育工作等。對惡意套取扶持資金的,取消或收回當年扶持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相應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