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贛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具體措施》。這是贛州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對標對表國家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江西省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
《具體措施》提出了6大方面14條具有針對性改革舉措。在管理體制方面,提出要健全教育督導領導體系,依法設置教育督導機構,全面落實教育督導職能。在優化教育督導運行機制方面,提出要強化督政、優化督學、加強評估監測,尤其要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樣發展、職業教育提升規范發展,推動重大教育決策部署及重大改革項目落實、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有效解決。在強化教育督導結果運用方面,提出要建立教育督導激勵機制,健全教育督導問責機制。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將各地落實本《具體措施》情況列入市對縣(市、區)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評價“教育發展”考評和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等內容,并將結果作為對各地各有關單位進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在加強督學隊伍建設方面,提出要配齊配強督學隊伍,專職督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程序任命,每萬名學生(含在園幼兒)配備1名至2名專職督學,覆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等學段;完善督學聘任方式,鼓勵和引導從優秀公務員、校長、教師、科研人員和其他專業人才隊伍中聘請兼職督學。此外,還就落實教育督導條件保障、加強改革措施的貫徹落實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