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校園食品安全,做到來源可溯、流向可追、問題可查、責任可究,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食堂食材供應安全工作意見》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印發《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2020—2022年)》精神,萍鄉市嚴防嚴控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全力遏制群體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該市決定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實行校園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
實行公開招標或定點采購。該市要求校園大宗食品以縣區為單位公開招標確定供應商。原則上學校食堂食材必須在縣區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確定的供應商中定點采購。如果學校人數較多,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后,可單獨招標,選定供應商;中標商須向當地教育部門出具食品安全承諾書。
實行供應商定期調整制度。各縣區教育局原則上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招投標工作。所有中標的食材供應商在經營過程中一個年度內出現一次食材抽檢不合格,給予警告一次;出現第二次抽檢不合格,取消食材供應資格。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產品質量進行把關,牽頭定期開展對中標供應商的監督檢查。
實行嚴格的學校食堂食材查驗制度。學校安排專人進行食堂食材查驗工作,索證索票,并建立好驗收臺賬。
嚴格控制廉政風險。每所學校都要組成詢價小組和食堂財務、質量監督小組,嚴肅財經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