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北京市教委第32次主任辦公會前,學習組織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特邀全國人大《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小組辦公室成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苑寧寧作報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委主任劉宇輝主持,市教委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和各處負責人共60余人參加了“會前學法”活動。
苑寧寧老師從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法的思路、特點入手,講解了新法的主體框架和未成年人保護的工作架構,著重剖析了學校保護篇章中的新條款新要求。
班子成員交流了學習體會,大家紛紛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愛護,對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具有重要意義。這次修訂從針對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入手,凸顯了政府執法主體的地位,強化了各方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責任,為我們進一步做好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
劉宇輝同志強調,《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被譽為未成年人法律體系中的“小憲法”,為保護未成年人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認真組織學習新《未成年人保護法》,積極推動落實相關工作,教育部門應當率先垂范。一要充分認識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重要意義。新法充分體現了國家以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為重,更好適應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迫切需要,從法律層面實現了對未成年人全方位保護,是我國推進法治建設和法治實踐的新成果。要進一步加大這部法律在教育系統的學習宣傳力度,要讓廣大干部師生包括家長都了解和熟悉這部法律;二要依法履行教育部門法定職責。貫徹落實好這部法律,是教育管理部門的職責所在。要特別關注中小學、幼兒園工作人員錄用查詢和每年定期查詢制度、強制報告制度等新規的落地落實,切實履職盡責到位。清理現有文件中與新《未成年人保護法》精神不適宜的條款和內容,及時將新《未成年人保護法》精神落實到明年各項工作之中;三要認真學習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先進理念和成功做法,切實加強與市人大、市司法局工作溝通,積極推進全市教育立法工作有更多實質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