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消除環境風險隱患。聯合政法、公安等部門對河流、堰塘、水庫、水池等易發生溺水事件區域開展拉網式排查515次、巡查836次,建立排查巡查臺帳,協調相關單位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在易發生溺水事故水域附近配備竹竿、繩索、輪胎等救援器具,便于緊急情況救援。
二是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邀請衛生、公安副校長在南川“107”交通臺、南川電視臺、“村村通廣播”“兩微一端”向青少年講解防溺水知識,組織教師進村入戶發放防溺水宣傳資料15萬余份,增強青少年學生安全意識和防溺水自救他救能力。
三是堵住監護看管漏洞。與監護人簽訂防溺水工作責任書,學校教師定期不定期與監護人進行溝通,督促、引導監護人履行好監護看管職責。依托兒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婦女之家、流動少年宮、社區服務中心等平臺,組織少年兒童開展豐富多彩的假日活動,降低少年兒童私自下水游泳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