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7日發布關于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有力隔斷傳染源、切斷風險源,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經省政府研究決定,現就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等事項通知如下:
省內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開學。此前,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返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線下集中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具體開學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各地要堅持穩字當頭,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本地企業和學校強化主體責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確保社會平穩有序。特別是,企業復工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確保安全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