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科技司發布《教育部科技司關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在2018年的基礎上,將繼續遴選、組建一批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
教育部科技司關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9〕2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劃》和《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深化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積極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根據教育部《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網絡安全工作要點》的部署,決定在2018年的基礎上,繼續遴選、組建一批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
2019年度,計劃從網絡學習空間、在線開放課程、跨學科學習(STEAM教育)、智能教育四類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中遴選出15個左右不同應用方向的實踐共同體,開展信息化應用模式研究和實踐,以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鑒、可推廣的信息技術支持下的信息化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形式和典型案例,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學應用骨干隊伍,探索推進信息化教學應用的長效機制。
二、遴選要求
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是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支持下,圍繞某一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區域、學校等不同成員單位組織起來,共同開展研究和實踐,共同推動該模式的發展。每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原則上每類模式限報1個,總數不超過2個。
申報的實踐共同體項目(以下簡稱申報單位)同時應滿足下列條件:
1.應有一個明確的單位作為牽頭單位,主要成員單位不少于4個。成員單位類型為區(縣)、學校,來自本地區和省內其他地區,鼓勵省外地區成員單位的加入。
2.應在本類信息化教學應用中積累了2年以上的豐富實踐經驗,成效顯著、富有特色,形成一定的理論成果,具有典型引領作用,并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
3.依托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網絡學習空間和網絡社區,實踐共同體內部交流和分享頻繁。
4.應具有良好的組織架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運行良好,成員單位參與積極性高、合作密切。實踐共同體中的牽頭單位負責申報和項目組織管理工作,應具有較強的統籌協調能力。
5.人員結構合理,業務能力強。核心成員應包括但不限于:(1)組織領導、管理人員,統籌協調推進實踐共同體發展;(2)從事理論研究的專家,指導實踐共同體發展方向和內容;(3)從事實踐研究的教師、教研員,開展具體實踐;(4)從事技術支撐的電教人員,提供日常運行技術支持。
6.實踐內容應屬于以下四類應用模式??梢愿鶕陨砘A和特長,選擇相應方向,自擬申報內容:
?。?)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模式:
網絡學習空間支持下的常態化教學;
網絡學習空間支持下的自主學習;
網絡學習空間支持下的學校管理和校園文化建設;
網絡學習空間支持下的綜合素質評價。
?。?)在線開放課程應用模式:
線上線下混合教學;
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自主學習;
在線開放課程質量和學習效果評價。
?。?)跨學科學習(STEAM教育)應用模式:
單一學科為主或多學科的跨學科學習(STEAM教育)實踐;
與社會生活、傳統文化相結合的跨學科學習(STEAM教育);
跨學科學習(STEAM教育)學生學習效果評價。
?。?)智能教育應用模式:
人工智能課程教學;
智能環境下的自適應學習;
學習數據分析與智能測評。
三、組織實施
在教育部科技司的領導下,由中央電化教育館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由申報遴選、協同實施、成果驗收三個階段組成。
(一)申報認定(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1.申報推薦。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填寫《2019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推薦表,需加蓋學校公章),提供佐證材料,并同時向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蓋章的紙質材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查遴選工作,向教育部科技司報送所推薦項目的推薦表和匯總表(見附件2)。
2.遴選認定。教育部科技司在各地審核推薦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遴選和實地抽查,經公示,最終確定入選項目名單,并予以公布。入選實踐共同體的項目應主題不重復、各有特色。
(二)協同實施(2019年12月——2020年10月)
1.開展實踐。依據項目目標和任務,在專家的指導下,進一步細化建設方案,確定成員單位之間分工合作的具體任務和進度安排,并按計劃、分步驟開展工作。
2.充分交流。以網絡為基本組織方式,利用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共同體社區開展交流。組織定期活動,協同研究、交流討論,推動共同體成長。
3.擴大規模。不斷吸收新成員,豐富共同體實踐經驗和成果。
(三)成果驗收(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項目周期為一年。項目完成后,教育部科技司組織項目驗收。項目驗收采取會議論證、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形成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研究報告和應用指南;(2)形成6-8個信息化教學應用的典型案例;(3)建設實踐共同體社區,開展經驗推廣活動,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實踐共同體項目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結合實際,為入選實踐共同體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加強指導和管理,積極發揮實踐共同體的輻射、帶動、引領作用。
2.各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撰寫申報材料,申報支撐材料要真實可靠,有據可查。成員單位要由本單位領導牽頭負責,明確工作責任人,成立工作組,有專門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要制定建設方案,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配套條件,創造性地組織實施。
3.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19年11月2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科技司報送推薦表、推薦匯總表及有關材料,同時發送電子版。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教育部科技司,任昌山
聯系電話:010-66097208
電子郵箱:rcs@moe.edu.cn
聯系人:中央電化教育館研究部,沈蕓
聯系電話:010-66490961
電子郵箱:sheny@moe.edu.cn
附件: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