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市政府獲悉,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北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兑幎ā访鞔_學校及周邊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安全、衛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設備設施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學生活動安全、學生欺凌和暴力以及自然災害、突發意外事故等可能對師生造成傷害的安全威脅。
《規定》指出將平安校園建設納入各區平安建設規劃,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負責學校及周邊治安保衛工作,將校園及周邊治安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負責定期入校指導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落實完善上下學高峰期間勤務和日常巡邏防控制度,負責完善校園周邊交通標志標線和科技監控設備等。
《規定》就學校安全管理明確規定,學校建立安防視頻監控管理系統;中小學校按要求覆蓋所有重點部位,幼兒園實現公共活動區域全覆蓋,并與屬地公安、教育部門聯網;建立安防視頻監控值班監看、信息保存、調用調取、運行維護管理制度,保障安防監控系統正常運行;采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達到法定時長;安裝一鍵式報警裝置并保持完好有效,與屬地接警平臺聯網。
在學校周邊安全管理中,《規定》指出公安機關建立警校合作工作機制;加強學校及周邊警務室建設和民警入校指導安全防范工作;強化學校周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建立學校及周邊安全網上快速巡查系統。另外還要求規范設置學校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識標線、設施和科技監控設備。
在保障機制中,《規定》強調建立學校安全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合理調整學校安全經費在教育經費中的投入比例,加大對人防、物防、技防經費的投入力度,優先保障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經費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