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市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要求,近日,市教委對《天津市民辦幼兒園設置標準》作出修改。新修訂的《設置標準》對民辦幼兒園的舉辦方、教職工資質、場地、辦學規模等提出了更加科學、規范的要求。
為適應我市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要求,近日,市教委對《天津市民辦幼兒園設置標準》作出修改。新修訂的《設置標準》對民辦幼兒園的舉辦方、教職工資質、場地、辦學規模等提出了更加科學、規范的要求。
根據《天津市民辦幼兒園設置標準》,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無不良記錄。其法定代表人應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此次,《設置標準》明確提出,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幼兒園。其他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應當經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同時,民辦幼兒園要以統一品牌、統一字號、統一標識或統一管理等為特征的連鎖經營形式設立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其辦學出資應全部或主要由總部提供,不得以特許連鎖(加盟連鎖)形式設立。民辦幼兒園的名稱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兒童身心發展規律,不得含有片面強調辦學特色等誤導家長或者引發歧義的內容和文字,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雙語”“藝術”“特色”等字樣。
《設置標準》還規定了“園長”的任職條件:園長應當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有3年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和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此外,民辦幼兒園不得設在高層建筑內(建筑高度大于24米)。3個班及以下規模幼兒園可設在多層公共建筑內的一至三層,應有獨立的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戲場地應有防護設施。3個班以上規模幼兒園不應設在多層公共建筑內。不應與喧鬧臟亂、不利于幼兒身心健康的場所毗鄰;不應與生產、經營、貯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兒安全的場所毗鄰;不應與通信發射塔(臺)等有較強電磁波輻射的場所毗鄰。應避開養殖場、屠宰場、垃圾填埋場及水面等不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