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考改革方案的評析與解讀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華南師范大學教授張敏強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廣東省深化普通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實施方案》(粵府〔2019〕42號)(下稱《方案》)。廣東省《方案》的出臺不僅是國務院《實施意見》和廣東省《實施意見》的落實和推進,更是廣東省“新高考”改革的計劃表和操作指南。
廣東省《方案》借鑒了第一、二批試點省市的經驗,經多次反復調研,同時充分考慮到廣東省基礎教育體量大、高考人數眾多(70多萬考生)以及廣東省區域教育發展不均衡等特點。結合《方案》內容、試點省市的改革經驗以及廣東省基礎教育實際情況,對以下各方面進行評析與解讀:
一、采用“3+1+2”高考模式
不論是“3+3”方案,還是“3+1+2”方案,都是基于國務院《實施意見》的頂層設計,因此,兩種方案在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理念上是完全一致的。
在新高考改革由東部試點向中西部地區推開的過程中,需結合各省市實際,特別是基礎教育發展情況,因地制宜地探索,循序漸進地推進。所以,第三批八個省市的“3+1+2”方案不是對前期試點的完善或改進,而是結合各省市實際情況制定。廣東省采用了“3+1+2”高考模式,“3+1+2”高考模式將“1”作為限選,這是廣東省《方案》的特點之一,有利于廣東省高考改革的順利推行。
?。?)有效緩解 “物理棄考”問題
社會、科技創新的發展需要大量的理科人才。同時,對考生個體來說,不同的選科表示有不同的考生團體,為追求分數利益最大化,考生會將選科變成一種“博弈”,導致出現“物理棄考”現象。廣東省“3+1+2”考試模式將物理作為“2選1”科目之一,其余兩科可另外選擇,這一調整既考慮了學生的自由選擇權,也是將個人選擇與國家需求進行了有效結合,有利于國家發展及個人發展、實現“雙贏”的有力舉措。
?。?)減輕高中教學管理壓力,促進教育公平
受考生學習興趣差異、追求分數利益最大化、選科組合多樣化、不同學科試題難度有差異等多重因素的影響,考生選科具有不確定性且在年際間具有隨機性,這又會引發一系列的問題。組合過多會使高中的選課、走班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比如說,今年選考地理的學生較多,但地理教師不足,按需分配好之后,等到第二年選考政治的學生較多,又會出現地理教師過剩、政治教師不足的問題;對于某些選考人數較少的組合來說,會存在學校安排實驗室有困難、班主任配備不足等問題。廣東省“3+1+2”高考模式有12種組合,在滿足學生個性化、分層次的選課需求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高中教師配置不均衡和硬件設施緊張的情況,有利于組織、管理高中的教學工作,特別是對經濟發展較為落后、基礎教育發展不均衡的區域來說,減少組合有助于提高教學質量、促進教育公平。
?。?)過多組合引發考生選科困難,不利于全面發展
心理學研究表明,一般情況下人可以處理7±2個單位的信息。也就是說,當一個人面臨過多的選擇時,不但難以抉擇出最合適、最有利的選科組合,反而會無所適從,從而會使考生“選擇困難”。廣東省“3+1+2”考試模式充分考慮了高中學生的心理活動過程以及16-19歲學生的心智發展程度,提供12種組合是最合適的組合數量,適度簡化了選科組合模式,也及時地減輕了考生及家長選科的焦慮情緒。
二、“學考”肩負雙重責任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學考”)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種類型。
“合格性考試”是學生畢業或高中同等學歷認定的主要依據,也是實行分類考試,報讀高職高專的依據之一?!昂细裥钥荚嚒备采w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其成績以“合格/不合格”或等級呈現。
“選擇性考試”是普通高校夏季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其成績按照一定方式計入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三、制定了較多便利考生的舉措
1.英語實行“一年兩考”,包括一次聽力考試、一次筆試,這有效解決了“多次考試但試卷不一致”的問題。
2.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合格性考試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開考,這有利于學校依據學生學習進度來組織、安排考試。
3.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與夏季國家統一高考科目在同一時間段組織實施,這有利于考試時間的安排、管理更加有序。
四、需進一步落實與提升為考生服務的工作
1.盡快協調教育部相關部門,在這些部門的組織、協調下,對在廣東省招生的高校提出要求,盡快出臺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
2.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及時總結、分享高中在選課、走班、教學中的經驗。
3.特別關注廣東省基礎教育落后的地市,給予相應的支持與指導,以確保新高考改革順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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