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河南省教育廳發出通知,在全省開展民辦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堅決查處民辦學校、幼兒園使用“黑校車”接送學生幼兒違法行為,對非法辦學點使用“黑校車”堅決關閉取締。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摸清各級各類學校和辦學點數量、辦學規模、辦學資質、分布現狀,掌握非法辦校辦園和乘坐接送學生車輛學生的底數。對不具備辦學條件且存在使用“黑校車”安全隱患的辦學點,關閉取締并向社會公布,對拒不關閉的,采取強制措施取締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學校違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除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導致發生學生傷亡事故的,對民辦學校由審批機關責令暫停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