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7年度信息領域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的會議初評和現場考察階段已結束,教育部科技司發布了參加綜合評議的名單,共有13個。
根據《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2015年修訂)》(教技〔2015〕3號)有關規定,按照初評得分占60%、現場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計算參加現場考察的各實驗室分數并從高到低排序,每組成績靠后20%的實驗室將參加綜合評議。根據分數,“光電技術及系統”等13個實驗室需參加綜合評議。具體名單如下:
日前,2017年度信息領域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的會議初評和現場考察階段已結束,教育部科技司發布了參加綜合評議的名單,共有13個。
根據《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2015年修訂)》(教技〔2015〕3號)有關規定,按照初評得分占60%、現場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計算參加現場考察的各實驗室分數并從高到低排序,每組成績靠后20%的實驗室將參加綜合評議。根據分數,“光電技術及系統”等13個實驗室需參加綜合評議。具體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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