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五部聯合印發了《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加快推進高等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
從2016年4月到2017年4月,從研究起草到五部門聯合發布《意見》用了一年的時間?!兑庖姟访闇矢叩冉逃母锇l展中的學科專業、編制、崗位、進人用人、職稱評審、薪酬分配、經費使用等方面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權,讓學校擁有更大辦學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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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專業設置:推進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
改革學位授權審核機制,深入推進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省級學位委員會負責審批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及專業。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托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和博士學位授權初審。穩妥推進部分高校自主審核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探索設置新興交叉學科學位點。
目前有關部門已經研究制定了92個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即將對外頒布。對一些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高校,新增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可不再要求培養年限。
改進高校本??茖I設置。除醫學、教育、公安和司法四類國家控制的高職(???專業外,原則上不再新增國控專業,高??勺灾髟O置《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內的專業,報教育部備案;自主設置高等職業教育(???專業,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支持高校對接產業行業需求,按照專業管理規定設置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
編制及崗位管理:試點高校人員總量管理
積極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教育部等部門制訂高校人員總量核定指導標準和試點方案,積極開展試點,試點高校人員總量實行動態調整,納入總量管理的人員享有相應待遇和保障。
教育部除根據政策要求保留崗位總量、結構比例、最高崗位級別確定權外,其他權限均已下放至所屬高校。高校依可法自主管理崗位設置,自主設置內設機構,自主確定教學、科研、行政職能部門等內設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鼓勵高校推進內設機構取消行政級別的試點,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
進人用人環境:擴大高校人事管理自主權
支持高校自主制訂招聘或解聘的條件和標準,自主公開招聘人才,政府各有關部門不統一組織高校人員聘用考試。
高校根據其崗位設置方案和管理辦法自主做好人員聘后管理。高校自主制訂教師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辦法和離崗創業辦法。
教師職稱評審:下放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
將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全部直接下放至高校,取消行政管理部門對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的審批,由高校自主組織職稱評審、自主評價、按崗聘用。條件不具備、尚不能獨立組織評審的高校,可采取聯合評審的方式。
改進教師職稱評審方法。高校要將師德表現作為評聘的首要條件,提高教學業績在評聘中的比重,建立分類評價標準,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
薪酬分配制度:績效工資向高層次人才傾斜
政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加大對高層次人才集中、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著力培養拔尖創新人才高校的傾斜力度。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所屬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文件。
高??稍诤硕ǖ目冃ЧべY總量內可采取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分配辦法??冃ЧべY分配要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高??蒲腥藛T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
經費使用管理:擴大財政授權支付范圍
采取額度管理、自主調整等措施,由高校在批準的預算額度內、在不改變項目資金用途的前提下,自主統籌使用項目資金。進一步完善高校國庫集中支付范圍劃分,逐步擴大財政授權支付范圍,逐步實現用款計劃按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報,解決高校經費資金支付效率偏低問題。
擴大高校資產處置權限。適當提高資產處置的備案和報批標準,高校自主處置已達使用年限、應淘汰報廢的資產,處置收益留歸學校使用。解決高校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問題。由稅務部門執行好各項涉及高校的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