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關注的是,《意見》對廣東省中小學校服管理模式進行了改革,強調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公開招標模式、市場購買模式、財政支付三種校服選用方式中選擇一種作為本地校服管理的主要方式,并鼓勵各地采用與現行校服管理方式銜接較為緊密的公開招標模式?!兑庖姟吠怀隽咙c在于對現行的校服選用公開招標模式進行了制度設計,創新和改革公開招標模式,充分體現家長和學生意愿,實現校服“一校一款”目標。
特別針對校服購買過程中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問題,《意見》提出了符合實際和可操作的公開招標指引,具體程序包括:地級市或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校服生產廠商進行公開招標,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遴選5家以上優質校服生產企業作為本地校服供應商;學校邀請經公開招標入圍的校服生產企業到校進行校服展示;學校組織廠商面向擬投票的學生、家長、老師等代表進行校服產品質量、價格、款式等各方面情況說明;學校組織家長、學生等代表投票選出本校校服(其中家長、學生代表占比80%);最后進行結果公示及其他事項公布等環節。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方式的主要特點是最大限度做到校服選用的公開、公平、公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角色定位,由校服工作的主導者轉變為組織者、平臺搭建者和服務者,把選用校服的決定權交給學生及其家長。
新規對校服公開招標的每一個環節都進行了詳細規定,比如學校必須選取代表團同意投票后才能確定校服樣式,代表由學校組織推薦,或由學校委托家長委員會推薦。代表主要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和教師代表組成,學生和家長的人數不應低于總代表數的80%。如學??側藬翟?00人以下的,代表總數按30%確定。
明確校服制度由城市向農村推廣,新規將加大力度保障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條件成熟的地區,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中標的校服生產企業按一定比例向學校的貧困學生無償提供校服,鼓勵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助學生校服。在財政支付模式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政府財政采購的方式,為學生免費配發校服。免費發放套數由當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確定。
新規還特別強調了校服的綠色環保理念,提出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重復支出和資源浪費。冬季較寒冷的地區,可在春秋裝和夏裝基礎上,適當增加冬裝類型。根據經濟承受能力,由學校和家委會商議確定校服著裝套數。為了環保節約,選用禮服式校服的學校,可由學校統一購買禮服,學生循環使用,也可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
此外,《意見》還在強化校服質量管理和監督懲處機制、加強校服式樣設計和發展保障工作、建立校服工作聯動和校服品質保障機制等方面做了詳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