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來臨,大批學校體育場館因學生離校而閑置,鄭州市民張先生興沖沖地想去健身,卻屢次碰壁。一方面是群眾鍛煉健身的強烈需求和愿望,另一方面是機關、學校、企業體育場地設施大量閑置,這種尷尬的局面在《河南省體育發展條例》出臺3年來仍無明顯改善。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體育發展條例》中明確規定,公共體育場地設施應當向社會開放,鼓勵國家機關、學校等單位向公眾開放內部的體育設施。但最近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的執法檢查發現,開放進展緩慢,“僧多粥少”普遍存在。河南省體育局群眾體育處副處長史展翔說:“以鄭州市學校為例,體育場地設施對公眾開放的比例非常低,估計不超過20%?!?/p>
為何各類公共體育設施開放難度大?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和主管人員,發現公共體育場館、機關學校體育設施對公眾開放存在諸多“攔路虎”:一是公共體育場館實行市場化運營自收自支,勢必要收費開放,但許多城市的消費觀念達不到;二是責任劃分問題,運動中發生安全事故由誰負責,這是學校、機關等場地所屬方的最大顧慮;三是正常工作學習秩序的維護問題。
“建設時是公益性的,現在為啥開放不了?因為運營時政府卡住了?!焙幽鲜◇w育局副局長梅寶菊直言,各級政府投資、體育部門主管的公共體育場館是公益性的,最應該對公眾開放,但運營時要求自收自支,政府只撥一點費用,場館人員的工資都難以維持,如果全天候對外開放,水電費、保潔費、設施維修費等是不小的負擔。
有市民表示,由于工作壓力大,越來越注重鍛煉身體,如果提供場地健身,適當收費是可以接受的。對此,梅寶菊認為,省會城市消費市場大,收費開放可以操作,但省轄市及以下群眾拿錢進場館消費的意識達不到,所以不少場館的功能只剩下承辦大型活動。
梅寶菊建議,要想把公共體育場館真正變成公益性,讓公眾享有權益,政府必須在制度政策上完善起來,要么納入全供,要么以政府買單的形式購買服務。
另外一類是機關、學校、企業等單位的體育場館設施,尤其是學校因數量多、體育設施較完善、假期時間長而頗受公眾期待,但開放難度更大。承擔督促學校體育場館開放工作的河南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處長胡慶元介紹,這面臨三方面的客觀難題。
一是學校管理,正常教學秩序如何保障?有些學校的教學區和活動區界限分明,但大部分是一體的,一旦對外開放就會帶來管理難題。二是經費問題,大量社會人員涌入可能會加速場地器材磨損,產生維修費用和其他管理費用。三是安全責任劃分問題,這也是最關鍵的難題。
去年,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的室外游泳池里淹死了一個酒后游泳的校外人員,學校耗費大量精力財力,最后賠付50萬元才了結。經此事故,場館就徹底封閉再也不對外開放了。胡慶元說,事故方和場地所有方責任如何劃分還不明確,學校顧慮很大。另一方面,近年來頻出暴徒入校傷害學生事件,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對校園安全管理也是一大挑戰。
在河南省體育場,僅有的幾個籃球場總是人滿為患。這里是鄭州為數不多對公眾開放的場館之一,雖然常常要在場邊等1個多小時,但市民沒有更好地選擇。群眾的健身需求不容忽視,場館所有方的顧慮也是客觀現實,究竟如何才能保障公眾擁有鍛煉場所?
梅寶菊說,這不是體育局一家能夠解決的問題,需要政府統一協調教育、公安、財政等相關部門共同拿出方案。比如,城鄉建設部門已從總體規劃上控制,要求新建小區的體育場地設施達到一定規模。
史展翔建議,一靠政府法律法規推動,二要解決場館開放的后顧之憂,從經費到安全責任劃分都要明確,三是公眾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到場館活動時守紀律、愛護設施。(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