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暑期,關于學校健身資源向社會開放的話題又重新被提起,對于各大中專院校在暑假期間如何管理校內閑置健身資源的問題,本報記者在調查后發現,大多數學校并不希望向社會開放健身資源。(見8月13日本報AⅠ10版)
筆者以為,校方以及相關教育主管部門所認為的因對外開放資源會引發一系列管理難題并非關鍵,關鍵在于如何開放,或者是否免費開放。
我們首先要注意一個開發閑置資源過程中的細節,目前,學校健身資源并非全部束之高閣,已有部分室內資源嘗試有償開放,并且運行得不錯,但室外資源基本空閑。室內健身資源在開放過程中也存在損耗等管理問題,通過有償使用即可化解。由此可見,室外資源比如籃球場、足球場等,利用的難點在于有償開放還是免費開放。換句話說,大眾缺乏的不是健身資源,而是免費的健身資源。
設想某學校的籃球場有償開放,校方所謂“安全責任區分、器材損耗以及健身者文明素質高低”等說法必定不攻自破,而市民勢必會對同類健身場所的收費價位、場所設施作比較,那么,室外場所是沒有優勢而言的;若免費開放,校方的“安全、管理、經費”一系列說辭便是首先要解決的,而學校作為教育機構,沒有為全民提供免費健身資源的義務,不愿承擔也無法承擔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責任,開放資源也就無從談起了。
基于對當前客觀環境的分析,討論學校資源閑置期間被公眾利用的話題,主要是因為當前大眾體育活動場地嚴重不足,且收費較高,這些已成為制約我國群眾體育事業發展的瓶頸。
其實,早在2006年,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就確定了逐步在全國推行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公眾開放的政策,并將北京、上海等7個城市定為首批開放試點城市。開放學校健身資源只是彌補全民健身運動場所不足的權宜之計,還要從做好健身場所的整體規劃做起,體育設施的建設腳步還要抓緊跟上城鎮化開發建設的腳步才好。(包頭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