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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教育行業的“小飯桌”業務在中國的城市小學周邊隨處可見,近些年隨著行業競爭的加劇,家長要求的提高,高端化、標準化的托管機構也就應運而生,這些機構的出現極大滿足了家長和社會的需求。同時也不可否認,國內的少兒托管教育行業的發展也面臨著國家立法以及如何規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問題。
筆者曾經有過近十年在日本留學和工作的經歷,目前又在國內從事托管教育行業,作為我們的近鄰,讓我們了解一下日本托管教育行業的發展以及特點,以供國內的行業人士參考和借鑒,希望提到的觀點可以引起從業者的共鳴和思考。
日本少兒托管教育:公立民營占主流
在日本少兒學后托管教育一般是指:父母由于工作等原因,小學生在放學后或者寒、暑假期間利用校外機構對其進行看管和照顧的教育行為,也稱為【放學后兒童俱樂部】。
在日本全國,少兒學后托管教育機構的數量有2萬1482所,利用的兒童數量為88萬9205人(2013年5月1日、厚生勞動省調查數據)。而且在近年不論是托管機構的數量還是利用兒童的數量都在急速增加(2003年-2013年的10年間,機構數量和兒童數量基本增加了1.6倍)。這組數據不但證明雙職工家庭、單親家庭在增加,而且少兒托管教育的需求也在客觀地迅速增長。
現在,日本的少兒托管機構的利用兒童年齡主要為不到10歲的小學生,利用的設施也以學校的剩余空教室28%,學校的校內空閑場地24%為主,超過一半以上都設置在小學校內。運營主體的80%雖然都是公立機構,其中【公立民營】為43.7%,已經超過了【公立公營】的39.4%,可以看出已經逐步在走向民營化,其中利用民營化機構的兒童數量為全體入托兒童的30%左右。最近民間企業進入到少兒學后托管領域的增加勢頭非常明顯(2007年只有70所,2013年增加到409所,占到全體設施的1.9%)。這種民間企業進入的背景主要有兩點:
一是目前運營的少兒托管教育機構在工作日的閉園時間相比幼兒園要早,監護者無法提前下班抽出時間進行接送;
二是地方政府在加大包括少兒托管活動中心、少年宮等設施的建設,這些設施的運營都委托給了民營機構。
行業發展的背后是政策支持
在日本,1947年就已經頒布了《兒童福祉法》,這是一部關于嬰幼兒的保護法。但是關于少兒托管的法律制度一直都是缺失的。在這期間,政府機構和民間機構也數次對于少兒托管行業的法制化的推進而進行了不懈的努力。
在1966-1971年之間,日本文部省(相當于國內的文化部)以“留守家庭兒童補助業務”的名義制定了相關的規定。之后,自1976年開始,厚生勞動省(相當于國內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城市兒童養成業務”進行立項并開始了政府機構層面的扶持。同時,關于少兒托管教育的推進活動也在日本主要城市中以一種市民運動的方式開展了起來,其中最著名的團體就是NPO組織-日本少兒托管全國聯絡協商會的數次運動。這個NPO組織在1967年建立,在它的組織和呼吁下,1985年有108萬家長簽名,支持要求國家對于少兒托管的法制化。
受到這些運動的影響,1985年,日本第102次國會終于積極回復了這些市民請求,并在1997年修改了“兒童福祉法”,1998年4月,少兒學后托管業務終于以“學后兒童全面培養計劃”的名義成為了“兒童福祉法”的一部分。2007年,厚生勞動省管轄的“學后托管 ”業務和文化部管轄的“學后兒童教室利用計劃”進行了業務合并,原則上面向所有的小學校,都必須實施“少兒學后托管”業務。隨著少兒托管教育需求的不斷增加,在民間組織和有識之士的不間斷呼吁下,終于在2015年將這項關系到眾多家庭的民生工程納入到了國家的法律保障體系內,由教育部門負責管理,將其作為地方政府的“地域兒童教育支援體系”的一部分納入到年度財政預算內。在未來,由于明確了歸屬和預算的問題,我們有理由相信,日本的學后托管教育業務會有一個非常大的發展和變化。
國內學后托管教育的發展趨勢
從日本少兒學后托管教育的發展來看,國內的學后托管教育行業會如何發展?
1. 學后托管教育的法制化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就像日本的市民運動和NOP組織的法制化運動一樣,在國內也需要有類似的組織或者個人出面來呼吁和協調托管教育的立法化的問題。筆者在2015年10月份曾經有機會向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相關機構提起過立法化的構想,很遺憾的是一直都石沉大海。但是筆者堅信,未來該行業的立法化一定會實現,因為沒有法律的保護,行業從業者就沒有安全感,就無法進行大規模投入,產業資金和優秀的教育人士也就無法進入到這個行業,行業的發展受到嚴重的制約和現實的需求就會產生極大的反差,當“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棵稻草”出現時,就是行業立法的開始之日,在那之前,我們從業者需要的就是做好自己,為那一天的早日到來而完善自己。
2. 托管教育行業未來的主管單位一定是歸屬到教育部門。托管教育行業的歸屬問題在海外的發展過程中都歷經坎坷,開始時的歸屬界定有的是教育部門,有的是人保部門,有的是民政部門??v觀各國的發展,如同美國、日本一樣,最后都歸屬到教育部門。究其原因,無外乎,閑置校區的利用,教育功能的補充,家校教育之間的橋梁等作用下,教育部門來擔當是名至實歸的。當下的國內,這個行業的歸屬在上層建筑上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定位,但是在地方政府層面已經有了一些變化,例如在福建省,就在醞釀歸口到民政部門的家政服務領域,在青島市就歸口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名下,在東莞市就歸口到民政部門。這些地方政府的微小變化必將在未來影響到這個行業的管理歸屬問題。
3. 托管教育未來的運營主體是國有為主,民營為輔的格局。孩子是不但是家庭的未來,更是國家的未來。試想,一個雙職工或單親家庭,每天都要為孩子放學后的接送和看護問題而操心,他們是沒有精力去安心工作的。而為基礎家庭單元提供社會服務和保障,是體現一個國家的發達程度和人文關懷的重要一環,這符合“和諧社會”的宗旨和發展方向。作為公立資源的有益補充,民營機構的發展也必將有一席之地,像日本一樣“國有國營”、“國有民營”、“民有民營”等多種形式將長期并存。
近些年,由于少子化的加劇和都市化的推進,以及政府財政支出的困難等影響,日本地方政府的“兒童游樂場”、“兒童館”等公共設施不但大量減少,自然體驗的場地也極度的萎縮。這些客觀條件的變化同我們目前的中國面臨的問題基本一致。作為少兒托管教育的發達國家,日本如何克服和超越這些障礙,構建新型的學后托管教育制度,對于我們來說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值得我們全體從業者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期待。
作者張洪偉,中國學后托管教育聯盟主席,2012年進入學后托管教育行業,帶領團隊橫跨中國全境,3年間建立200多家學后托管教育中心。目前專注于學后托管機構的企業咨詢、師資培訓、投資并購、行業研究、項目植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