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是一個老話題?!痹趧倓偨Y束的全國兩會上,陜西法士特汽車傳動集團公司首席技能培訓師曹晶代表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不斷地重復道,“但這又是一個一直缺乏制度約束和引導、急需解決的問題?!?
不僅僅是曹晶,包括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鐘秉林委員、天津慶達投資集團董事長孫太利委員等在內的許多代表委員都注意到了“校企合作”在職業教育中的重要性,紛紛提出加強校企合作的相關提案或建議。
其實早在2010年,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一次工作會議上就指出,當前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致命弱點是校企合作。為了推進校企合作,教育部在2015年更是專門印發文件,要求推動1000多個職教集團(覆蓋60%以上的職業院校,參與企業近3萬家)進一步加強建設、拓展功能。
那么,校企合作究竟存在什么問題?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的校企合作模式中普遍存在:法律法規不完善、企業內生動力不足、校企合作“兩張皮”等問題。
法律法規不完善,成校企合作最大攔路虎
在校企合作具有典型代表的德國,現代學徒制被看成德國經濟發展的中流砥柱和國家崛起的“秘密武器”。多年來,無論學界還是業界都提出要學習“德國經驗”,但是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鐘秉林委員發現,現在制約校企合作的最主要因素還在于國家尚未出臺專門法律法規,各省、區、市也普遍缺乏相應扶持制度。
鐘秉林的觀點也得到了眾多企業的認可。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所王文槿做的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在被調查的135個企業中有70%認為法律法規不完善,是影響校企合作的最大因素。由于缺乏政策的具體措施,校企合作無法制度化、規范化,只能依靠人為維持。
由于企業、行業等參與辦學的權責利沒有法律明文界定,具體政策缺乏吸引力、可操作性,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發展的內生動力不足,校企合作往往成為學校方面的“單相思”。
曹晶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學校一頭熱,企業一頭涼的現象長期存在?!彼麖钠髽I效率和學生安全兩個角度進行了分析:
一方面是擔心學生到工廠學習會影響產量,造成廢品損失。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參與校企合作不僅意味著降低生產效率,還要增加企業管理成本,如果沒有政府激勵和法規約束,它們往往會選擇趨利避害。
另一方面是如果學生實習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很難處理。這一點在王文槿的調查中也得到了印證。65%的被調查企業提出,目前對實習生的安全問題沒有一定的措施保障,“如實習生的意外保險費,有的是學校交,有的是企業交,有的沒交?!?
許多企業不愿意參與校企合作,而已有的校企合作大多難以擺脫“兩張皮”的尷尬。職業院校的專業設置、培養方式、課程設置、教學過程等方面都與企業的需求脫節,校企聯合培養人才的體制機制沒有形成?!靶F蠛献鳒S為基于情感的偶然性支持,甚至退化為短視的功利性資助?!?
對于院校專業設置脫節這一點,2015年從福建一所高職院校的汽車檢測與維修專業畢業的吳杰深有感觸。他對《工人日報》記者坦言,“學校里學的東西,在實際工作中,基本沒怎么用到?!倍覍W校學的東西很多都大大滯后于企業的現實,他舉例說,有一門兩個學分的精工課要求“我們手工制作一些小錘子、小螺絲,可是現在的汽車維修已經用芯片來組裝這些東西,手工的東西根本沒必要?!?
深度融合,政府要牽線搭橋
面對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種種老大難問題,究竟應該從何處進行突破呢?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副教授、國家職業教育研究院副院長和震認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存在政府、行業、企業、院校、學生等五大層面的問題,“任何單一方面都無法有效解決這一跨部門、跨領域問題。需要國家統籌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政策,進行頂層設計?!?
事實上,國家也看到了校企合作中相應法律法規的缺失,關于從1996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修訂一直處在修改和完善之中。而早在2014年兩會期間,曹晶就曾提出了一個《關于修改、增加<職業教育法>有關內容的建議》,建議希望能夠針對校企合作進行體制機制立法,明確雙方的責任、立法、義務關系,健全學校和企業雙主體的保障體系?!靶F蠛献餍枰贫缺U??!辈芫蒯斀罔F地說。
“鑒于職業教育法修訂周期較長,而校企合作需求迫切,建議盡快啟動制定實施國家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 在今年兩會上,鐘秉林委員則建議,要發揮企業舉辦職業教育的重要主體作用,給予企業辦職業院校與公辦職業院校同等的法律地位,運用稅收減免、金融支持等手段,明確支持企業參與和舉辦職業教育的激勵政策。他認為,只有通過政府的政策激勵和保障,才能充分調動行業、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
關于校企合作的具體模式,包括曹晶在內的代表委員都提到,要借鑒德國的學徒制。在德國學徒制中,由德國行業組織制定的全國統一的“職業培訓條例”是企業培訓的依據。其具體做法是:由企業發布學徒崗位,行業協會負責注冊,學徒所在的職業學校負責學籍注冊。企業本位培訓是主要模式,學徒參加完行業協會組織的中期考試和畢業考試,通過了才能獲得相應的證書,學徒制才算完成。
王文槿通過對135家企業進行調查后認為,應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共同商定對校企合作的審批、備案、監管措施,加強地方政府對校企合作的管理,必要時成立專門的機構。同時,要按照“訂單”、工學交替、“2+1”等模式分別制定如“實習生行為規范”、“實習生管理手冊”、“駐廠教師工作手冊”、“企業對實習生管理規定”等文件,使校企雙方對實習生的管理有依據、可操作,增加校企合作的可實施性。
曹晶認為,校企合作要走向深度融合,除了在老師與工程師、學校課程與企業需求、學生與崗位進行對接之外,還應該設計合理的框架模式并指導實施,既調動學校,也調動企業的積極性。而其中最關鍵的是,“政府相關部門要起到引導作用,牽線搭橋做好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