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近日,上海教委發布通知,將遴選出若干個綜合型市級校外實習示范基地,以此構建上海高等教育院、校、市三級大學生校外實習網絡,供市屬本科高校學生進行校外實習。該項工作是運用財政部生均專項獎勵經費開展的。據悉,校外實習基地項目的建設周期為一年半,經批準立項的各建設項目應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校級驗收。
在經費的使用上,上海教委將把校外實習基地重點建設項目的經費管理納入市教委專項經費管理范疇,并強化項目經費的預算管理。項目實施單位應按核定的資助額度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和具體經費預算,經市教委批準后,由市教委按專項經費撥款程序一次性下達到學校。
專項資金支出的范圍包括:校外實習基地教學硬件、設備的購置,學生外出實習交通補貼,實習帶教教師的補貼,以及開展優秀實習指導教師評選與表彰等。各校要規范學生外出實習交通補貼、實習帶教教師的補貼發放比例,控制優秀實習指導教師評選與表彰等方面的經費。
據了解,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7月30日。
明晰四大申報條件
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2011年度上海市市屬本科高校校外實習基地重點建設項目立項工作的通知》中,上海教委對即將開展的市屬高校本科高校校外實習基地重點建設項目立項工作,進行了詳細的規范。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精神,積極推進高等教育“卓越教育計劃”的實施,切實加強高校以產學研合作教育為主體的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努力創建高校和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構建上海高等教育院、校、市三級大學生校外實習網絡,上海教委決定運用財政部生均專項獎勵經費開展2011年度上海市市屬本科高校校外實習基地重點項目建設,并在此基礎上遴選出若干個綜合型市級校外實習示范基地。
在通知中,上海教委規定如下四個申報條件。
(一)高校應依托企業聯合建立校外實習基地。所依托的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應在同類企業中規模領先、技術水平先進,有較高的影響力的企業;應具有規范的企業管理制度,先進的企業文化,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社會責任感的企業。
(二)校企雙方應根據“互惠互利、相互滲透、優勢互補,共同發展提高”的原則,簽訂具體的合作建設協議,并有效執行。高校和企業應有專門的管理部門負責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校外實習基地的日常運行由企業負責,其負責人由企業主要管理人員擔任。
(三)高校和企業應共同制定大學生校外實習培養方案,并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合作企業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每年提供一定數量的本科生畢業設計項目,并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具體指導工作。
(四)各高校所申報的項目應在實習管理機制和模式上有所突破和創新,應建立校外實習質量監控體系,并有相應的政策支持及一定比例的資金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