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生物教學使用的J4143型蛙骨骼標本。
1 產品特征
1.1 標本由體長從吻端至泄殖腔孔不小于80mm的蟾蜍或不小于70mm的青蛙制作(在產品標簽中括注所用動物的名稱)。
1.2 標本以自然蹲伏姿態固裝在底座上。
1.3 標本顯示中軸骨骼的頭骨、舌器骨、脊柱(包括頸椎一塊、軀干椎七塊、薦椎一塊和尾桿骨一根);附肢骨骼的肩帶、肱骨、橈尺骨、腕骨:掌骨(五塊)、指骨 (第一指缺,第二,三指各兩節,第四、五指各三節),腰帶,股骨、脛腓骨、跗骨(包括距骨、跟骨等)蹠骨(五塊)趾骨(第一、二趾各兩節),第四趾四節, 第三、五趾各三節)和距。
2 技術要求
2.1 應符合JY153—82《脊椎動物骨骼標本通用技術條件(試行)》的規定。
2.2 標本各部均按原位組裝。在頭骨后兩側應保留耳柱骨一對。
2.3 舌器骨固裝在與原位相對應的臺板上,軟骨部分(包括舌骨體、前角和前、后突)保持形態自然、平整。
2.4 以青蛙制作的標本其胸帶上應具有胸骨和肩胸骨;其前頜骨:上頜骨和鋤骨上應具細齒;蟾蜍制作的標本的標本其弧形的上喙骨應相互重疊。
2.5 胸帶上的上胸骨和劍胸骨應展平。
2.6 前指和后趾的形態平直,間距均勻。
2.7 標本具下列一項時為二級品:
a.骨色較黃或體態欠佳;
b.缺耳柱骨或劍胸骨或上胸骨總共不超過兩處;
c.較明顯的異形骨片不超過一處;
d.配接斷裂的骨片不超過兩處;
e.齒有較明顯缺損或軟骨部分有較明顯的收縮變形,總共不超過兩處。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教委教學儀器研究所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教委教學儀器研究所生化地室和武漢教學儀器廠聯合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