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職業教育分級制度改革試驗項目立項論證和申報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1]34號
各有關學校:
為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完善職業教育基本制度,形成體現終身教育理念、職業教育特色和技能型人才成長規律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及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我委研究決定,在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等10所高等院校和北京市昌平職業學校等6所中等職業學校開展職業教育分級制度改革試驗項目立項的前期論證和申報工作。
按照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和我委整體工作部署,承擔職業教育分級制改革試驗前期論證工作的有關學校,要進一步深刻認識在首都探索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深化職業教育改革的重要意義,準確領會和把握職業教育分級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原則要求和關鍵環節,從本市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急需和重點出發,結合學校實際,選擇好擬列入“十二五”時期本市職業教育分級制度改革試驗的專業。從扎實的行業企業調研和深入的職業需求分析入手,建立產教合作工作機制,共同研究制定試點專業的職業教育分級標準框架、人才培養目標和教育模式改革方案、職業教育人才評價新方法和新機制,形成以試點專業為申報口徑的職業教育分級制度改革試驗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組織實施方案。在論證過程中,要注意整合本市各類職業教育資源形成改革合力,由負責前期論證工作的學校牽頭,聯合相關企業、相關學校(或教育培訓機構)等合作開展論證,積極吸收行業企業專家、職業教育研究專家作為骨干力量參與方案研究、過程監控和指導評價;要堅持產教結合、校企合作的工作方針,緊密結合行業企業實際需求,融合教育標準和職業標準,體現從職業出發育人的教育屬性,使分級制教育與職業需求零距離對接;要發揮職業教育面向人人、服務終身的教育功能,在方案設計上既要考慮人們在職業教育體系中的升學需要,又要適應不同既往學習經歷的人們方便地參加職業教育繼續學習,為學習者提供選擇機會和制度保證;要充分認識到職業教育制度改革的復雜性和艱巨性,要對改革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客觀的估計和足夠的思想準備,加強學習和借鑒國內外職業教育改革成功經驗,發揚本市示范性職業院校建設、專業課程改革和國際合作的成果和優勢,解放思想、群策群力,破解改革發展難題,在本市形成支持職業教育科學研究、改革實踐探索和倡導創新、鼓勵創新的良好局面和工作氛圍。
承擔職業教育分級制度改革試驗前期論證工作的有關學校要在周密安排、充分調研、系統設計、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形成試驗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北京市職業教育分級制改革試驗項目申報書》,并于3月21日前報送我委。我委將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對學校申報的材料進行研讀分析、聽取答辯和審核評議。評議通過的項目經正式批復后,將作為“十二五”時期本市職業教育改革重點項目立項實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