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高價中標、價格合理性
案例要點
報價高是否需要說明報價合理性?
基本案情
供應商J公司參與了代理機構G公司組織實施的SS單位“吊頂式病人移位機項目”,經評標委員會評審,X公司被推薦為中標人。J公司不滿中標結果,認為“中標價格為3**萬元屬虛高價格中標”“中標方的成交價格在1**萬元以下屬于正常、合理”。
該項目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5家供應商參加投標,X公司為中標人。被投訴人G公司收到投訴人J公司對于本項目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提出的質疑函,代理機構G公司針對質疑事項作出書面答復。
J公司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處理理由
本項目招標文件規定了預算金額,未設定最高限價。中標人X公司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預算金額,評標委員會認為其報價有效,未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本項目招標文件等相關規定,且投訴人J公司主張“中標價格為3**萬元屬虛高價格中標”“中標方的成交價格在1**萬元以下屬于正常、合理”亦未提供相應證據材料。
處理結果
當地財政部門做出行政處理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駁回投訴。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采購人根據價格測算情況,可以在采購預算額度內合理設定最高限價,但不得設定最低限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第二十九條:投訴處理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門應當駁回投訴:
?。ㄒ唬┦芾砗蟀l現投訴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
?。ǘ┩对V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
?。ㄈ┩对V人捏造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ㄋ模┩对V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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