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向電子賣場“僵尸”供應商“開刀”,共清退供應商280家。
中心發布的《關于清理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供應商的通知》提到,《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明確,“供應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級電子賣場運營管理機構將終止入駐協議執行并予以公示,情節嚴重的報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進一步處理?!逼渲械?0種情形為“在電子賣場中連續兩年銷售業績為零”。為此,中心對電子賣場中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連續兩年銷售業績為零的供應商名單予以公示,同時終止其入駐自治區本級協議并清退。本次共清退供應商280家,協議類型包括經銷商、定點和電商三類。
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被清退的供應商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中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暫停1年交易,待暫停電子賣場交易期滿后,可在后續征集工作開始時重新提交相關材料入駐電子賣場。對供應商違規處理時間從發布通知之日起執行,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在通知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起申訴并附相關材料說明,經核查后確實不存在連續兩年銷售業績為零的,可繼續在電子賣場中進行交易。
為避免“僵尸”供應商及大量無銷量商品長期占用消耗電子賣場資源,中心還發布了《關于對2023年度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某一型號商品連續12個月銷售量為零商品進行整改下架的通知》,要求供應商下架相應商品,并按照標準商品參數體系要求調整后重新上架。
記者發現,共計有1845家供應商“上榜”。最終,233家進行了整改,1612家未按期進行整改。對于未按照要求積極整改,未及時處理的商品,中心通過技術統一進行了下架處理。與此同時,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信用考評管理規則》等要求,中心對違規供應商“收到電子賣場運營管理機構發出處理通知后,未按照規定時間進行處理和反饋”的失信行為,實行了“記失信1次,扣5分責令糾正”的處理。
記者了解到,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購效能和服務質量,從2022年起,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本著寬進嚴管的原則,采用符合條件的供應商自愿報名的方式,對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電子賣場貨物類供應商實行常態化征集?!皩掃M”但監管不能放松。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和中心共同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信用考評管理規則》等,通過建章立制,強化信用考核等方式,來加強約束,實現有效監管。本次向“僵尸”供應商“開刀”,也是貫徹“寬進嚴管”原則,并開展積極有效動態調整的有力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