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財政局印發《南昌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政府采購結果信息透明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結果信息公開,提高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度。
《通知》要求,南昌市政府采購項目,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應在公開中標(成交)結果時公開所有投標(響應)供應商的評審結果。具體包括因資格性、符合性審查未通過而做無效投標(響應)處理的評審理由等。同時要求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在評審活動開始前,應主動告知評審專家評審結果公開政策,提示評審專家行使獨立評審職責,評審結束前代理機構應提示評審專家對畸高畸低及排序前3名的得分進行復核。
此次《通知》的印發,是提高南昌市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度的有效手段,進一步保障了參與供應商的權益,同時以信息公開的方式筑牢評審專家依法評審的意識,持續推動南昌市政采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張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