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東營市財政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全市2023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在檢查結束后,及時公開抽查情況和監督檢查問題查處結果等信息。
根據《通知》要求,財政部門主要檢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營業場所、檔案管理內部管理制度、隊伍建設、廉潔自律等基礎信息,2022年度質疑投訴、信息報送等情況。市場監管部門主要檢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登記事項,包括營業執照(登記證)規范使用情況、名稱規范使用情況、(駐在)期限、經營(業務)范圍中無需審批的經營(業務)項目、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注冊資本實繳情況、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情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股東身份真實性。
據了解,本次檢查自11月中旬開始,11月底結束。分為單位自查、現場檢查、處理處罰3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一是單位自查(11月15日—19日)。財政部門向檢查對象送達檢查通知。檢查對象根據檢查通知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并形成自查報告,報送財政部門。二是現場檢查(11月20日—27日)。檢查對象按要求準備相關檢查資料,檢查小組赴現場實施檢查,必要時延伸至以前年度或相關單位。三是處理處罰(11月28日—30日)。根據政府采購項目同級監管的原則,財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本次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單位或個人分別作出處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