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瀏陽市財政局針對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中的重點、盲點,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政府購買服務立規矩,促進政府購買服務更規范、更有效。
《通知》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承接主體以及購買內容。劃清購買界限,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保障的群團組織,不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政府購買服務內容實行目錄清單和負面清單,未納入指導性目錄的服務事項,原則上不得購買。負面清單事項不得作為政府購買服務內容。
《通知》強調,規范預算管理,完善購買程序。政府購買服務須遵循“非必要、不購買”“無預算、不購買”“先預算、后購買”“預算支出只減不增”的原則,按照先審核、后預算、再實施的順序納入財政預算管理。購買主體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需申報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計劃,實行項目準入審核。審核通過擬批準實施的項目納入年度部門預算編制范圍,與部門預算“同步申報、同步審核、同步批復”,并嚴格執行年度預算。
《通知》要求,強化結果運用,提升購買績效,花錢必見效。購買主體按照“誰購買、誰監管,誰申請購買、誰設定目標”的原則,對項目進行績效自評,開展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與信息公開。瀏陽市財政局按照“誰分配資金、誰審核目標,誰批復預算、誰批復目標”的原則,對購買主體自評及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抽查復核,評價結果作為安排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通知》提出,加大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改革力度,推進民生重點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深入推進政府向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改革,推動服務承接主體多元化,提升服務質效。支持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在公平競爭的前提下鼓勵社會組織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有序引導社會組織依法進入公共服務行業和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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