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政府采購電子化備受關注。早在2019年7月,財政部就發布了《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推進采購項目電子化實施。要加快完善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的網上交易功能,實現在線發布采購公告、提供采購文件、提交投標(響應)文件,實行電子開標、電子評審。逐步建立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與財政業務、采購單位內部管理等信息系統的銜接,完善和優化合同簽訂、履約驗收、信用評價、用戶反饋、提交發票、資金支付等線上流程。加快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積極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和電子賣場建設,建立健全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逐步實現全國范圍內的互聯互通,推動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數據共享,提升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便利程度。
但是,目前對于政府采購電子化缺乏效力高、針對性強的法律制度,造成有關電子化的實操問題很難解決,也常常造成糾紛。業界期盼相關的法律制度盡快出臺。
在平時的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過去的新冠肺炎疫情讓“不見面”開評標成為了一種“剛需”,加速了政府采購電子化的推進?,F在,越來越多的人感受到了政府采購電子化的有益之處,愿意多嘗試、深挖掘。在全國“一張網”的大格局下,各地政府積極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建設,建立健全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逐步實現全國范圍內的互聯互通,推動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數據共享,提升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便利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