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發文明確,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的各級采購人執行單一來源采購新規,全市其他地區比照實施
近日,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政府采購成交結果公告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理由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的本市各級采購人,依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政府采購,應當對單一來源的唯一性進行充分論證,并在公告成交結果時載明采用該方式的理由,本市范圍的其他采購人比照實施。
據了解,6月29日,國務院公布《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聚焦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營商環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5個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先行先試。其中,針對政府采購,《若干措施》提出,試點地區的采購人如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政府采購,在公告成交結果時應說明采用該方式的理由。
對此,北京市財政局積極響應,7月19日,向全市各區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審計局、燕山財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相關代理機構等公開征求意見,發布了《關于政府采購成交結果公告中說明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理由征求意見的函》,并于7月24日完成了意見征集工作。
為落實《國務院印發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據財政部指導意見和北京市政府部署要求,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北京市財政局完成了相關信息系統的調整、測試準備工作,并于8月3日正式發布《通知》,要求對單一來源的唯一性進行充分論證,并在公告成交結果時載明采用該方式的理由,以期進一步提高本市政府采購的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更好促進政府采購市場公平競爭。
“采購人在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結果公告中同步公開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使得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采用更加‘陽光’?!北本┦胸斦终少徧幱嘘P負責人表示,此舉也是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積極推動制度創新,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