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布《關于財政部罰沒收入收繳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對財政部政府采購罰沒收入、會計和評估監督管理罰沒收入的收入項目、繳庫方式和票據使用等作出規定,明確上述罰沒收入實行直接繳庫。
財政部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財政部執罰的政府采購罰沒收入、會計和評估監督管理罰沒收入,實施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管理,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050199其他一般罰沒收入。
財政部還規定,政府采購罰沒收入、會計和評估監督管理罰沒收入實行直接繳庫,使用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辦理繳款。財政部向被處罰對象下達《財政部行政處罰決定書》。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根據《財政部行政處罰決定書》,向被處罰對象開具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被處罰對象持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攜帶的繳款碼,通過中央非稅收入收繳代理銀行將應繳款項上繳中央國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到期不繳納罰款需加處罰款的,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根據財政部加處罰款的通知,開具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辦理收繳。對于執收單位和用票單位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無法使用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數據文件入賬的,可以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和歸檔依據,同時保存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數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