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下半年以來,云南省保山市財政局印發通知,部署開展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和合同融資及電子保函交納保證金試點工作,并就常態化公開征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入駐“保山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等有關事項作出安排。
改革試點后,各級預算單位實施政府采購,列入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品目,或者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項目,均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采購單位委托代理采購業務,須委托入駐“政采云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的代理機構;實行電子化交易的政府采購項目,其交易規則、監管規則按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細則執行,不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場交易”,由代理機構通過“政采云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完成采購流程。
改革試點半年多來,保山市域內注冊登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已入駐電子交易平臺14戶,其中,3戶首批入駐的代理機構開展了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業務,共代理采購項目25項,采購預算總額2462.96萬元。實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的項目,實現了智慧化電子招標(邀約)、電子投標(響應)、電子開標(磋商、談判)、電子評標(評審)、電子定標(自動成交),既促進了采購活動的程序規范、效率提升、信息透明和公平公正,也節約了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成本,進一步提升了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的便利度。
此外,保山市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供應商可憑政府采購合同和企業信用記錄,通過金融服務平臺向金融機構融資,緩解企業的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并積極推廣使用銀行、保險機構保函(保單)等保證金繳納收取方式,提升了中小企業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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