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兩年后,山東省近日印發《山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網上商城運行機制,推動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再上新臺階。
為落實框架協議采購有關規定,《辦法》明確指出,將通過網上商城實現框架協議采購的電子交易全過程,完成協議訂立和合同授予兩階段的交易工作,形成更加完善的采購方式體系。同時,將原“定點采購”整合納入“超市采購”分類管理,促進采購機制進一步完善,方便采購單位開展采購工作。
同時,山東省將一系列創新的集中采購交易機制寫入了《辦法》。具體而言,《辦法》明確提出在批量集中采購中增設快速成交機制,解決時間急迫的項目需求;在價格成交機制中增設電子反拍功能,適應采購項目的多樣性;在供應商管理中強化誠信履約要求,維護市場秩序;在商城增設專業場館,支持部門集中采購,發揮主管部門的管理優勢。
值得一提的是,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辦法》將大量行之有效的政策、經驗、做法上升到法規制度,使其進一步系統化、規范化。如,《辦法》提出鼓勵簽訂電子合同,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效力等同,且配置簡單明確、金額較小的訂單可使用簡易合同,明確電子合同效力,簡化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工作。同時,《辦法》明確質疑投訴管理規則,暢通商城供應商權益救濟渠道;明確禁止收費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確標準化管理原則,進一步提高對供應商的服務水平。
為進一步強化電子賣場監管,《辦法》從商品管理、交易管理、采購流程管理、誠信管理等多個維度,明確了監管要求。在商品管理方面,《辦法》明確品目調整原則和流程,提出由省、市集中采購機構對商品價格、質量進行抽檢、回訪。在交易管理方面,《辦法》指出,網上商城提供超市采購、批量采購、框架協議(第二階段)采購三種采購渠道;同時,提供直購、競價、電子反拍、優惠率四種價格形成機制,采購量較大的批量采購訂單,可根據采購人意愿實施快速成交機制。在采購流程管理方面,《辦法》強調,采購人應當健全政府采購內控機制,強化內部控制管理,根據實際需要,科學合理選擇網上商城采購渠道和價格形成機制,實現物有所值目標。在強化數據共享管理方面,《辦法》提出強化政務誠信管理,將采購單位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拒不糾正的行為,記入山東省政府采購人行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