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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東莞信托主要為大家普及慈善信托是否有稅收優惠以及設立慈善信托時是否要設立監察人。
本期關鍵詞:慈善信托
1.慈善信托有稅收優惠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規定,受托人應當在慈善信托文件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將相關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未按照規定將相關文件報民政部門備案的,不享受稅收優惠。
但是目前國家稅務部門尚未出臺慈善信托稅收優惠的具體政策,所以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尚不享受稅收優惠。
2.設立慈善信托時,必須要設立監察人嗎?
監察人不是必設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規定,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根據需要,可以確定信托監察人。信托監察人對受托人的行為進行監督,依法維護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權益。
信托監察人發現受托人違反信托義務或者難以履行職責的,應當向委托人報告,并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考慮到慈善信托通常運行時間很長甚至永續存在,設立監察人也有其必要性。
來源:東莞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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