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政府采購“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推動政府采購公開透明、公平競爭、誠實信用、講求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優化新北區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立足“公平保障牌”公開與監管雙管齊下
政府采購意向全面公開。推進采購意向公開是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做好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方便供應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購信息。該區自2022年1月起實施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區財政局在年初采購預算批復后組織單位集中批量公開,追加采購預算的項目在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前按規定公開。
加強社會代理機構監管。建立代理機構“專項檢查+日常監管”相結合的監督模式。對代理機構實施信用管理,通過常州市政府采購交易執行系統記錄我區代理機構的日常管理、監督檢查管理、投訴事項管理、信用記分等情況,形成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統計表,定期在“常州市政府采購網”公開其執業情況。7-9月我區組建監督檢查小組,隨機抽取了2家代理機構開展了代理機構監督檢查評價工作,共10個政府采購項目涉及采購金額2298.95萬元,對發現的問題已責令整改。
清除政府采購領域隱形門檻和壁壘。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不允許采購人設置特定的所有制形式要求,清理要求采購人所在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等排斥外地企業的行為,完善與統一開放的政府采購市場相適應的監管模式。
立足“高效保障牌”平臺建設與示范標準相輔相成
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平臺建設。完善政府采購委托協議簽訂、中小微企業預留份額、在線簽訂合同以及在線履約驗收功能,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率。對符合要求的社會代理機構,逐步提高其公開招標項目全流程電子化采購比例。
使用集采項目采購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市級統一的政府采購集中采購項目采購文件范本,實現采購文件標準化、模塊化、電子化,打造高效、標準的政府采購方式。
立足“企業保障牌”,精準扶持小微企業
擴大了預留中小企業項目范圍,擴大中小企業參與度,采購限額標準以上,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由原來的200萬元以下統一提高到400萬元以下,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400萬元以上面向中小企業的統籌比例由30%提高至40%。
提高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比例,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在政府采購項目評審過程中,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優惠扣除比例由10%提高至20%,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提高小微企業競標的價格優勢。
通過取消投標保證金、勵采購人免收履約保證金、加快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建立政府采購資金預付制度、推進信用融資等手段其實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周轉的問題。鼓勵中標中小企業供應商通過“常州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平臺”辦理“線上純信用”融資申請、審批和貸款發放等業務,助力企業紓困解困。
強化培訓力度,提高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業務能力。為教育系統、衛健系統和資規局開展政府采購培訓,重點宣傳政府采購扶持企業各項政策,主要包括采購文件編制、電子化平臺運用、信用融資、履約擔保等方面進行宣傳,幫助采購人準確理解和執行政策。
下一步,新北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將繼續聚焦、貫徹落實中央深改委和我市關于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緊緊圍繞中央決策部署,狠抓各項改革工作任務落地落實,健全體制機制,全力做好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加快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改革,強化采購人在采購需求制定、履約情況驗收、內控機制建設、政策功能落實、采購信息公開等方面的主體責任,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繼續落實“放管服”改革各項工作要求,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助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