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武進區分中心完成了“武進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公務印刷封閉式框架協議采購項目”的采購工作,這是常州市首例集采目錄內的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自今年3月1日施行以來,解決了小額零星采購難以完全適用現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問題,為市場主體進入政府采購交易領域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徑和渠道,這對集中采購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做好此次框架協議采購項目,武進區分中心采取了以下幾項措施。
角色轉變,明晰職責定位。在此次采購中,武進區分中心除承擔采購代理機構的職責外,新增了項目征集人的角色定位,承擔了確定框架協議采購需求、編制發布征集公告和征集文件、確定框架協議期限、組織落實框架協議履行等工作。
集思廣益,優化文本制定。在沒有先例可循的情況下,武進區分中心一方面積極研究相關政策和辦法細則,了解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的適用情形、征集程序、入圍方式、成交規則等要求;另一方面,多次征集采購人、供應商、評審專家、主管部門各方主體的需求和建議,確定了表格、文字類印刷和出版物印刷共17大類208小類,最終形成了契合實際的框架協議征集文件、征集公告、框架協議等示范文本,積極做好框架協議采購活動的準備及實施工作。
便利服務,加強履約驗收。項目采購完成后,將所有入圍供應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協議價格等信息進行公布,有印刷服務需求的采購人可以根據入圍信息直接選定供應商,方便采購人全面了解入圍供應商信息,也有利于武進區分中心下一步加強履約管理,更為進一步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