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濮陽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濮陽市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標擴面,著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為嚴格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通知》明確,采購人要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靈活采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采購包、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方式,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并通過提高預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擔保、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合同融資、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等方式,為中小企業參與采購活動提供便利。
《通知》提出,調高對中小企業的價格評審優惠幅度。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之前規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在進一步提高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方面,《通知》明確,政府采購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在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原則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
《通知》強調,夯實采購主體責任。采購人應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門檻,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合同規模;縣(區)財政部門、各級主管預算單位要按照職能職責,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執行要求,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