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財政廳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精神,強化政策落實,出臺多項“硬核”舉措,做好財政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工作,助力全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強化政策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吉林省財政廳提出,各級預算單位要認真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加強采購需求管理,規范資格條件設置,降低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門檻??茖W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提高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結合采購項目的實際情況,靈活采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采購包、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或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應嚴格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
提高政府采購項目價格評審優惠幅度。吉林省財政廳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發布采購公告或者發出采購邀請,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貨物、服務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辦法》規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購工程的價格評審優惠按照《辦法》的規定執行。
提高全省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預留份額比例。省財政廳明確,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達到或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省財政廳將協調發改委等部門,調整完善工程招投標領域有關標準文本、評標制度等,支持督促全省各預算單位嚴格落實政府采購政策。
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履約能力。吉林省財政廳提出,鼓勵采購人、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免收中小企業保證金或降低收取比例。采購人、代理機構應對2022年5月前實施完成的政府采購項目投標(響應)或履約保證金進行核查清理,對符合法定或合同約定退還條件的應及時退還,切實減輕中小企業資金壓力。
優化政府采購程序,推進全流程電子化。吉林省財政廳指出,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另行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之外的中小企業身份證明文件。對法人代表已出具委托書的,不得要求法人代表親自領購采購文件或到場參加開標、談判等。同時,加快推進全省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建設,實現在線發布采購公告、提供采購文件、提交投標(響應)文件,實行電子開標、電子評審,提升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便利度。
加強項目執行管理,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吉林省財政廳要求,采購人、代理機構對投標(響應)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應當簡化明確,不得因非實質性的格式、形式問題限制和影響中小企業投標(響應)。實現電子化采購的,采購人、代理機構應當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暫未實現電子化采購的,鼓勵采購人、代理機構向中小企業免費提供紙質采購文件。各級預算單位在公開政府采購意向時,必須標明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便于中小企業提前做好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未按照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的采購項目,原則上不得開展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