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教育廳會同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了《廣東省開展線上巡查專項行動打擊違規學科類培訓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即日起開展為期兩個月的線上巡查專項行動,以問題和效果為導向,加大對線上學科類培訓行為和內容的監管力度,督促網絡平臺落實主體責任,集中整治違反《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規定舉辦的線上培訓問題。
《方案》明確專項行動的主要任務。落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的要求,重點針對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平臺,學校舉辦的網校,門戶網站、搜索引擎、瀏覽導航、彈窗廣告等信息入口,資訊推薦、生活服務、社交通訊、論壇社區、直播、短視頻等應用環節,按照“雙減”工作要求,巡查違規超時培訓行為,尤其是寒假第一周及春季開學前一周期間,違規占用正常教學時間或假期組織學科類校外培訓的行為;清理隱形變相廣告、軟文,堅決打擊通過拼團、鏈接推送等方式為學科類校外培訓提供“中介”服務等變相違規行為。
《方案》明確專項任務的七大重點內容。
嚴禁無證機構組織學科類培訓。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要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含線下、線上)必須通過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并登記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確保證照齊全。嚴禁無證機構(含各類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教育咨詢公司、教育科技公司、綜合網站平臺等機構)組織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含線下、線上)。對未取得培訓資質的無證機構、網課平臺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按照“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原則,依法依規采取暫停更新、關閉下架等措施。
嚴禁有證機構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嚴格執行“雙減”政策要求,緊盯完成“備改審”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加強線上監管,第一時間阻斷直播,嚴防有證機構通過“線上答疑”“直播變錄播”“線上伴學”或者以非學科名義開展學科類培訓等方式組織違規培訓。
加大對第三方網站平臺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門戶網站、搜索引擎、瀏覽導航等信息入口和資訊推薦、生活服務、社交通訊、論壇社區、直播、短視頻等應用環節的巡查力度,防范網站平臺以各種名義為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平臺網站、應用程序引流。
清理學科類及變相學科類培訓廣告。排查學生家長使用集中的生活服務類平臺,集中清理平臺內各頁面、頻道、板塊中廣告位、推薦位、用戶評論互動環節存在的學科類培訓廣告、高端家政(住家教師)及變相廣告、軟文;督促平臺加強對廣告位和廣告內容進行嚴格審核,對發布違法違規廣告的,及時予以處理。
嚴防網站平臺為違規培訓提供技術支持。對可提供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臺等技術的網站平臺,加大巡查巡檢力度,嚴防網站平臺成為各類違規學科類培訓的“法外之地”。
堅決打擊利用網絡撮合違規學科類培訓。嚴查中介組織或個人利用移動應用程序、小程序、論壇貼吧等平臺,撮合相關學科類培訓從業人員、中小學在職教師(含民辦學校教師)、自由職業者與家長開展“一對一輔導”、拼課、攢班等違規培訓活動。
嚴格規范管理學校舉辦的網校。規范各級各類學校舉辦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含幼兒園兒童)開展學科類教學活動的網校,摸清底數建立工作臺賬。對于為本校學生提供自主學習資源的,要加強管理。對于加重學生假期負擔和經濟負擔、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要予以糾正。對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整治清理。
《方案》提出,各地要建立由教育部門牽頭,網信、公安、市場監管等單位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全面做好組織實施,聯合開展線上巡查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規學科類線上培訓。1月25日前,全面做好部署動員;1月25日至2月20日,全面排查、監測線上培訓機構及各類網站平臺、工具,發現問題,實時處理。重點巡查拼團、小程序、地下鏈接等易發生違規行為的環節和場景,堅決打擊變相違規行為。2022年2月25日前,認真總結經驗,健全工作機制,推動長效規范。專項行動結束之后,各地、各單位繼續按照《方案》七項重點內容,常態化開展線上巡查和監管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組織精干力量開展工作;要深入部署推進,建立技術與人工相結合、全網巡查與重點監看相結合的監測機制;要加強部門協同,及時通報問題線索、處置進展,強化聯合監管執法;要壓實平臺主責,各互聯網平臺企業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內容審核力量;要加大處置力度,處置一批違法違規網絡公眾賬號,查辦一批典型案例和網站平臺,約談一批違規開展相關活動的負責人;要加強宣傳推廣,及時向社會公布專項巡查工作階段性成果,帶動全社會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成才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