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教育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中小學校:
2020年12月,教育部公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9號,以下簡稱《規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規則》在我省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全面落地、順利實施,現就有關學習貫徹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站位,深刻理解《規則》重要意義。教育懲戒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是教育領域中央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熱點問題,關系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教育戰略,關系到推進教育公平、大力發展素質教育、培養好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標。教育部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作出規定,是依據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的具體行動,是保障和規范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推動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要高度重視,把學習宣傳《規則》作為一項長期任務,與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加強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結合起來,與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結合起來,統籌安排,科學組織實施。
二、開展學習宣傳,營造《規則》實施良好氛圍。教育是學校和家庭的共同職責,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學校、教師正常實施教育管理的重要方面。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種措施開展對《規則》法治精神、教育原則、執行方法的解讀,組織教育專家和教學名師向社會宣講,形成依法依規實施教育懲戒、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共識,爭取家長乃至全社會對教育懲戒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充分利用理論學習、教職工大會、師德教育、教師培訓、校本研修等方式以及新媒體平臺開展《規則》學習培訓,通過專家輔導、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幫助廣大教師準確理解文件精神、準確把握工作要求,提高學校、教師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使廣大教師對教育懲戒會用善用、敢用真用。各地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盡快將《規則》精神和要求傳達宣傳到位,確保每位教師、每個家庭知曉《規則》內容,力爭做到全覆蓋、無遺漏。
三、強化系統指導,準確把握《規則》落實要求。教育部將組織編制教育懲戒實施指導手冊,省教育廳將通過師德師風建設專家委員會、師德建設研究中心等機構加強對《規則》落實工作的跟蹤指導。各地要制定具體的學習方案,結合本地、本校的學生特點,依法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強化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監督性。一是注重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原則,注重育人效果,堅持育人為本,切實達到教育學生遵守規則、增強自律、改過向上的目的。二是注重實施教育懲戒的程序正當性,以程序規范行為,防止實踐中個別教師將體罰和變相體罰與教育懲戒實施混淆,杜絕超標超限行為的發生。嚴格執行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紅線”,引導廣大教師規范從教行為、把握懲戒尺度,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三是注重發揮家長在學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明確家長在教育懲戒實施中的參與權、監督權,督促家長履行對子女教育的主體職責,尊重教師的教育權利,配合學校、教師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教。四是注重長效機制的建立,探索《規則》實施所需的校規校紀執行委員會、學生申訴委員會等各種制度,健全教育懲戒實施和監管、救濟的工作機制等。
四、落實工作職責,切實保障《規則》科學實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規范實施教育懲戒的領導,統籌推進《規則》的實施工作。要加強對中小學校學習貫徹《規則》的督促、指導和檢查,指導中小學校根據《規則》對學校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明確教育懲戒的具體措施和實施細則。要履行監督職責,建立學生或家長對教育懲戒決定不服提起復核申請的受理機制。同時,要協調當地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的支持,妥善協調處理相關糾紛,強化師生安全保障,營造和諧校園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