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太原市杏花嶺區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整治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的問題,扎實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依法規范辦學行為。
一、夯實基礎,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成立杏花嶺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領導組,組建由教育、工商、民政、公安、消防、人社、食藥監、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向群眾公布,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街道社區排查、部門聯合執法、媒體跟蹤曝光的專項治理工作機制。二是實施臺賬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和社區組織專人對轄區內非法辦學機構進行“地毯式”摸底排查,認真梳理匯總。建立《杏花嶺區校外培訓機構(有證有照)整改工作臺賬》《杏花嶺區非法校外培訓機構整改工作臺賬》《杏花嶺區中小學校增加學生課外負擔整改工作臺賬》《杏花嶺區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杏花嶺區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五個工作臺賬,并將“黑白名單”中的教育培訓機構在區民辦教育網和各中小學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綜合施策,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實行限期整改。對摸底排查中發現的非法校外培訓機構,現場取下宣傳標識,全部下發《杏花嶺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一次性告知書》《非法辦學機構限期整改(停辦)告知書》,明確治理單位、治理措施和整改時間。二是開展聯合執法。在聯合執法過程中,對有照無證校外培訓機構,由工商部門依法規范;對符合辦學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由教育部門按照審批標準和程序進行辦證;對拒不停辦或死灰復燃的校外培訓機構,采取“雙告知”(告知舉辦者、告知家長),“兩協調”(協調物業、協調房東)和強制關停等多種措施,形成專項治理高壓態勢。三是強化跟蹤問效。各街道采取包片區、包樓宇、包機構等辦法,安排社區人員對非法辦學機構關停和整改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跟蹤,督促辦學機構做好善后事宜,按期停辦,積極整改,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化解矛盾,防止各類問題死灰復燃,確保治理工作不走過場、治理行動取得實效。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共排查出轄區內有證有照校外培訓機構111所,教學區37個、非法校外培訓機構163所。截至目前,163所非法校外培訓機構全部治理到位,其中整改合格37所,補辦證照21所,關停105所。
三、標本兼治,規范辦學行為。一是加強教育引導。對中小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和課業負擔情況進行全面摸底,通過微信、QQ和校訊通等方式,向學生家長發送《致家長的一封信》45000多份,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理性看待校外培訓機構的作用。二是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開展師德師風專題教育活動,實施教師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將是否遵守教學計劃、是否存在零起點教學、是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等內容列入教師個人事項報告內容,規范教師教學行為,提升課堂教學質量,使學校和課堂真正成為推進素質教育、助推學生成長成才的主陣地。三是加強日常監管。落實太原市民辦培訓學校辦學行為“十不準”,對學校的招生簡章、收費標準、上課時間等提出明確要求,對學科類培訓機構違規組織考試、把競賽和培訓結果與入學掛鉤等不良行為進行重點治理,約談了10所學科類培訓機構和5所幼兒園培訓機構。四是加強備案審核。成立民辦學校審核專家組,對符合辦證條件的機構指導其盡快辦證,規范辦學行為。依托區教育局教科研中心組建審核團隊,對學科類培訓機構的教學材料是否超綱進行審核認定。實施開班備案制度,對學科類培訓機構開設課程、班次、任課教師全部進行備案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