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通知》,進一步嚴格規范中小學研學旅行有關事宜,切實推進中小學研學旅行向深層次、廣覆蓋、高質量發展。
省教育廳指出,各地要認真貫徹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落實目標和工作措施,切實將研學旅行做好、做實、做出成效。要充分發揮研學旅行與學校課程銜接互補的實踐育人作用,突出研學旅行的教育功能,防止背離目標,盲目追求線路的旅游價值,出現“只旅行不研學”的情形。要嚴格規范研學旅行線路,按照“三為主”(小學以縣內為主,初中以市內為主,高中以省內為主)的規定,精心選擇研學旅行線路,確需突破的,須有充分理由,經學校家委會表決通過,并按隸屬關系報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且小學不出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國。要嚴格規范研學旅行的年級、次數和時間,防止不按規定,在不適合的年級開展研學旅行,防止自行增加次數和天數,堅決避免因此產生的學研沖突等各種矛盾。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嚴格規范研學旅行的內容,堅持系統性、知識性、科學性和趣味性相統一的原則,精選研學旅行的內容,對學生進行實踐能力、審美能力、傳統文化、家鄉情懷等正能量方面的教育。嚴禁組織或放任學生去不適合未成年人出現或活動的場所,嚴禁組織或放任學生接受有悖于科學性的負能量方面的知識教育和信息宣傳,嚴禁以傳播國學為名組織或放任學生參加目的和效果不明確的授課、活動或儀式,嚴禁組織或放任學生參加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發展的各類實踐活動,嚴禁組織或放任學生參加違法活動。各地開展研學旅行實踐教育時,應優先選擇教育行政部門或各級黨委或政府認定的研學旅行基地和營地,對黨委或政府其他部門公布的相關基地,要按照“五性”(公益性、教育性、實踐性、規范性、安全性)原則進行把關和選定。
省教育廳強調,要嚴格規范研學旅行的收費及相關行為,禁止以研學旅行為名收費發放補貼,禁止學?;蚺c學校有利益關系的企業借研學旅行進行創收和獲利,禁止相關人員借研學旅行之名行免費旅游之實,杜絕學?;騻€人在研學旅行招標等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等行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切實嚴把研學旅行審批關,嚴格審查學校每次研學旅行的路線、出行地、主題、內容、課程、收費等,確保研學旅行沿著正確的方向規范進行,真正起到實踐育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