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發布《關于中央國家機關批量集中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2019年的批量集中采購進行調整,以保證中央國家機關批量集中采購項目平穩過渡。
《通知》顯示,被業內視為風向標的批量集中采購項目迎來諸多變化。
變化一是復印紙(京內單位)不再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預算金額低于150萬元的,可采用協議供貨、網上商城或網上競價方式采購;預算金額在150萬元(含)-200萬元之間的,須委托國采中心按照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單獨組織;預算金額超過200萬元(含)的,須委托國采中心單獨組織公開招標。
變化二是更新批量集中采購配置標準?!锻ㄖ钒l布了《2019年度中央國家機關批量集中采購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空調配置參考標準》。以空調為例,與2018年空調批量集中采購配置標準對比,仍為11個常見主流配置,分別為1P/1.5P/2P分體定速壁掛機、2P/3P/5P分體定速柜機、1P/1.5P/2P分體變頻壁掛機以及2P/3P分體變頻柜機。此次標準在細節方面進行微調,如2P/3P/5P分體定速柜機和2P/3P分體變頻柜機的隨機連接管長度均由原來的≥4米調整為≥3米。同時,連接管加長價格范圍也進行了細化,涵蓋高低壓管路、保溫套、連接線、焊接、纏帶、加長管部加冷媒等。采購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需求選擇相應配置。
變化三是執行方式進行調整,分為通用配置、特殊配置及緊急零星采購。
針對參考標準內的通用配置,一級預算單位每月10日之前匯總本部門各級單位下月采購計劃,登錄中央政府采購網采購人平臺導入計劃。各部門每月計劃將由國采中心匯總后組織競爭性磋商,不再需要匯總至財政部。
針對特殊配置,按目錄內非批量集中采購品目執行,項目預算金額不超過協議供貨限額的,按協議供貨方式執行;超過協議供貨限額小于200萬元的,單獨委托國采中心按非招標方式組織采購;超過200萬元的,單獨委托國采中心按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針對緊急或零星特殊采購,可通過協議供貨或網上競價方式采購。但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預算單位批量集中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庫〔2016〕425號)中“各主管預算單位應當加強本部門協議供貨采購管理,完善協議供貨采購內部審核,將協議供貨采購數量嚴格控制在同類品目上年購買總數的30%以內”的要求執行。
變化四是采購人在填報實施計劃配送信息表中,須填寫三個參考品牌。
據悉,根據《關于2019年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計劃執行情況和信息統計報表編報工作的通知》(財庫〔2018〕84號)和《關于調整批量采購產品配置標準和執行方案的復函》(財庫便函〔2019〕031號),“從2019年1月1日起,財政部不再統一組織臺式計算機等6個品目的批量集中采購工作”,“集中采購機構對各部門通用配置需求,應當統一歸集后實行批量集中采購,發揮規模效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