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四川政府采購網獲悉,為整治政府采購領域亂象,巴中市出臺《巴中市政府采購網上競價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取消協議供貨采購實行網上競價有關事宜的通知》《關于政府采購保證金行政處罰款項繳庫有關事項的通知》等系列規范性文件,加快完善政府采購監管制度體系。(2月14日,四川日報)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政府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過公開招標、公平競爭,由財政部門以直接向供應商付款的方式,從國內、外市場上為政府部門或所屬團體購買貨物、工程和勞務的行為。
當前,我國政府采購體量日漸龐大、采購品種日趨繁多,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花好每一分資金,無疑是十分重要的課題。近年來,在法律法規供給逐步到位、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招標制度日趨完善、采購信息透明化加快等條件下,我國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制度不斷細化,工作機制逐步完善。
成績固然值得肯定,但與此同時,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購仍然存在著不少“貓膩”。有些項目的采購合同沒有及時公開,社會公眾無法跟蹤比對和全過程監督,有些招標文件不經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核就擅自發出,有些不按規定聘請專家或聘請沒有專家資格的人員充當評委,有些采購人與供應商擅自改變中標結果,有些采購商品和服務存在“價高、質次、效率低”的現象……這些問題不僅嚴重影響了政府采購的公平、公正性,也損害了群眾的利益。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闭少徸鳛樨斦С龅囊徊糠?,事關公款去向,更關系公共財政的品質,體現的是政府公信力。因此,政府采購應該確保每一分錢都應該花在刀刃上,避免“貓膩”。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遏制公共采購亂象,用好納稅人的錢,關鍵的一點是加強監管力度。一方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對政府采購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另一方面,相關單位要主動將政府采購預算、采購信息、采購結果、采購合同以及相關負責人等采購信息要及時在網站和媒體上予以公布,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多種形式加大公開力度、拓寬監管渠道,多渠道全方位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加強監管力度,把政府采購真正納入“陽光下”接受監督,盯住政府采購的每一個環節,確保每一次采購決定都經過充分論證,每一次招標過程都符合程序。如此,政府采購才不會存在“貓膩”,納稅人的每一分錢才能花得物有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