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作任務清單”。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和各崗位安全職責,根據一定的標準和要求,將學校安全工作內容進行分類、分級、細化、量化,將項目任務分解到各工作部門和干部職工身上,確保每個項目任務都有部門和人員負責。
二是“風險隱患清單”。每月25日前,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照工作任務清單逐項進行自查,對發現的風險隱患,進行詳細記載。完成的項目收集好印證資料,未完成的項目作好記載,注明原因,報學校安全管理人員。
三是“工作整改清單”。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將各部門上報的風險隱患清單進行匯總,形成工作整改清單,能立即整改的,相關負責人按照“五落實”立即進行整改;學校層面不能整改的重大風險和突出隱患,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及時將情況書面向屬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每月第一周召開好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對能立即整改未完成整改的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納入績效考核。
四是“復查驗收清單”。涉及工作整改清單負責人,在規定時限內組織人員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結束后及時向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協調其他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驗收合格達到標準的填寫“復查驗收清單”簽字存檔備查。驗收不合格的繼續整改,直到達到標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