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市教育局印發《寧波市中小學“智慧校園”評估標準(2018年修訂版)》,對原《寧波市中小學“智慧校園”評估標準》進行重新修訂,同時啟動2018年全市中小學“智慧校園”評選工作。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進步,為持續推進我市智慧教育的建設與應用,結合新的形勢要求,在總結以往經驗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寧波市中小學“智慧校園”評估標準》進行了修訂,與原標準相比,新標準更注重對教育信息化的整體規劃和對教育技術在日常教學中的常態化應用,如要求學校制定智慧校園建設的三年發展規劃,加強智慧教育建設的常態化、持續化,穩步推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要求定期邀請智慧教育培訓講師團或其他專家到校開展智慧教育的新知識、新技術與新媒體等應用專題培訓,持續深化信息技術應用;要求創建學校能利用移動終端開展智慧課堂教學模式,實現線上線下結合的混合式教學,增強學生學習的內生動力;要求創建學校能開放優質資源,能利用“甬上云淘”開設店鋪,并向社會開放優質教育資源等。
為加快構建智慧教育技術環境,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推進智慧教育建設,我市于2016年啟動“智慧校園”評選工作,對照《寧波市中小學“智慧校園”評估標準》,每年請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對申報學校進行走訪、審核和綜合評議,經過2年的建設和評估,已評出兩批共73所“智慧校園”。今年的智慧校園評估工作已經開始,9月底前由各學校對照新標準開展自評并進行申報;10月底前由各區縣(市)教育裝備電教部門進行初評和推薦;11月中下旬由市學校裝備管理與電化教育中心邀請評估機構對有關申報學校進行評估驗收,并擇優確定2018年寧波市“智慧校園”名單。